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申请进行了审查,拟批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等1家单位许可证取证申请,拟批准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许可证延续申请。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上述申请单位的许可证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日期: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556365、66556855
传真:(010)6655636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核与
辐射安全监管一司核设备处(100035)
电子邮箱:nnsadnc@mep.gov.cn
拟批准单位
(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取证)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瑞华
单位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
核安全级别:核2、3级
设备类别:管道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
(二)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延续)
单位名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汝森
单位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核安全级别:核2、3级
设备类别:管道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
(三)江苏标新工业有限公司(延续)
单位名称:江苏标新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亚军
单位住所: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礼士南街186号
核安全级别:核1级
设备类别:管道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
(四)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延续)
单位名称: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国斌
单位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486号
核安全级别:核安全相关级
设备类别:堆内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