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坚定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全县共安装河长公示牌404个,河流水
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河长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县级总河长、班子成员任县级河长,各乡镇街区、村居社区分级分段设立乡级、村级河长的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共明确县级河长13人、乡级河长126人、村级河长412人。制定了《蒙阴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县178条河道及沿河建设的水库、塘坝、闸坝、泵站、取排水口等水利工程为全面实行河长制的实施范围,细化明确河长保护水资源、保护河岸线、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执法监管六大责任。出台了河长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奖惩措施,增强对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
环境保护等主要指标的动态考核。健全河长制系统推进机制,压实乡镇街区河库管理保护和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快速反应协调机制,整合水利河库远程监控系统、公安天网系统、交通道路监控系统,对水库、河道重点部位、关键区域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
二是编制一河一策,实行精准治河。认真研究制定市级、县级河道“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坚持上游下游整体谋划、岸上岸下统筹推进、干流支流同步治理、水质环境综合整治这四条原则,力求各项目标量化、具体化。结合河库管护实际,出台了《蒙阴县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河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非法侵占、围垦种植、采砂取土、违规养殖、乱排污水、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各类污染进行彻底清查整治,确保河道水质和水环境明显改善。
三是创新管护机制,齐心协力治水。落实专人护水保洁,按照“河道沿线每个村居不少于1名、市县级河道每2公里不少于1名”的原则配备了河管员,负责河道日常巡查巡视及保洁等工作,开展“民间河长”治河活动,聘请有威望的村民、企业家、爱心人士担任“民间河长”。实行河道企业认领制,动员企业主动认领周边河道,积极参与河道日常巡查、定期义务劳动等,实现企业角色由旁观者到守护者的转变。设立共青团员或巾帼护水岗,强化对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宣传,调动群众关注、参与和监督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