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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寨里镇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B标段)

日期:2018-01-04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1/0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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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流域生态 光泽县 环境保护

  招标编号:闽安华光2017招第14-2号
  
  开标时间:2018-01-1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光泽县寨里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闽安华光2017招第14-2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泽县寨里镇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B标段)已由上级部门南财农发【201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光泽县寨里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光泽县寨里镇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B标段);
  
  2.2建设地点:光泽县寨里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发包价为976215元,;
  
  2.4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标准合格以上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增项)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无刑事污点,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适用于企业季度信用分68分以上(含68分)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无在建工程或无中标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为准)。无违法、违规档案及未被有关主管部门限制不予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注: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4 日09 时 00分至2018年 01月 08 日23时 00分,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进行在线以匿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870-5191
  
  4.1招标文件每份 0元。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8%。
  
  6投标须知:
  
  6.1本次招标文件如有修改或答疑,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及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招标人自行查看。
  
  6.2光泽县寨里镇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限中一个标段(如已获得已开标A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B标段的开标)开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闽安华光2017招第14-2号” ;    已经递交闽安华光2017招第14-1号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再递交闽安华光2017招第14-2号投标保证金,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闽安华光2017招第14-1号投标保证金回单。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8.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om), 截止时间为:2018年 01 月 17 日 08  时30分。
  
  8.2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01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应在开标后规定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注:1、如遇中心停电不能按时开标;则开标日期顺延;具体开标时间与交易中心协商后另行通知
  
  2、按投标企业的解密顺序作为企业的摇取球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寨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光泽县寨里镇 ,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60600845。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光泽县闽源锦秀16栋16号;邮编:354100   ;
  
  联系人:   刘先生   ;  联系电话:1895067365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农行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中 心 电 话:  0599-7955262
  
  监理部门或机构名称:光泽县财政局
  
  地   址:光泽县217路303号
  
  电 话: 0599- 792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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