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至12月,
黑龙江省组织开展
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共检查大气污染源企业1097家,检查城市
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区域612处。督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212件,其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问题472件,涉及企业环境问题740件。
据了解,472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问题中,包括哈尔滨市王岗大街建筑工地等城市扬尘污染问题267件;哈尔滨市道外区十八道街餐饮饭店等餐饮油烟问题82件;此外,加油站油气回收问题18件,秸秆焚烧问题45件,运输车辆扬尘问题13件,燃煤小锅炉未按要求淘汰问题2件,烟囱冒黑烟问题3件,汽车尾气问题5件,燃煤散烧问题5件,其他环境问题32件。740件企业环境问题中,包括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景兴白灰厂等“作坊式企业”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50件;哈尔滨市香坊区老木材加工厂院内散乱白灰厂及煤场等未落实物料堆放防扬尘措施问题285件;齐齐哈尔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问题60件;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虹焱热电公司等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8件;黑龙江新世纪中凯筑路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锅炉冒黑烟问题 13件;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等单位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完善问题36件;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等单位自动监控设施问题24件;此外,还包括燃煤小锅炉未按要求淘汰问题118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问题38件,有机气体治理问题15件,排污口规范化问题8件,其他环境问题85件。
据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何文秀介绍,针对督查发现的472件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问题,督察组责成地方政府按照监管职责,依法进行查处整改。针对740件企业环境问题,依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101家(次)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394.25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家、罚款 960万元;对11家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责令4家企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责令45家(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