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
危险废物清单管理制度规定,截至2017年底,
甘肃现有国家级重点源企业49家,省级重点源企业88家,市级重点源企业157家,县级重点源企业201家。按照危险废物分级分责的管理要求,甘肃各级环保部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审核备案、转移审批、经营许可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以“减量”促“增量”,工业企业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实施源头控制。严把环评准入关,在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过程中,把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列为审查要素,对分析不清、无妥善利用处置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的项目,不予审批通过。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企业改进原料选择和生产技术,实现“减量化”。目前,已有570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废水、废气治理技术,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每年组织对剧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进行年度备案环保核查登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在生产和使用环节上的环境管理工作。
二是科学合理布局。根据全省石油化工、金属冶炼企业危险废物的处置需求,注重引导企业合理选址位置和确定经营范围。因历史原因,甘肃危废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在兰州、金昌、白银、嘉峪关等工业城市,为当地的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新兴工业地区危废经营单位较少,省环保厅科学调整布局,2018年初,给庆阳地区三家
油泥处置企业(一家为填埋场)颁发了经营许可证,填补了陇东地区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的空白;河西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评已经审批通过,正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严格行政审批。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放管服”的要求,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先后取消了“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等企业认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2项审批事项,将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到了市州环保局。以审批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对申报不全、底数不清、贮存管理不善的企业申请事项不予审批,2016年,对8项危险废物转移申请不予批准,驳回了5家经营单位许可证增项申请。
四是开展调查摸底。2014年至2016年,连续开展了三年危险废物产生源摸底调查,查清了全省主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建立了危险废物产生源重点监管企业清单。2017年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调查工作,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调查方案》。组织开展激素类化学品环境管理调查工作,排查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石油炼化等8类化学品生产使用行业。
通过一系列努力,在“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甘肃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合格率为88.1%,全国排名第九位,西北地区第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为90%,全国排名第十一位,西北地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