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福建省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建立
生态环保市场化长效机制。
2014年,福建省启动排污权试点,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试点推行。2017年,在全省工业排污单位全面推行,开发排污权金融属性,建立排污权储备体系。截至2017年年底,该省共举行了67场排污权交易,累计1440家企业参与,总成交金额7.97亿元,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总计4.46亿元。
该省还建立
碳交易市场,将10个行业年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277家企业纳入碳交易。截至2017年年底,累计成交量428.28万吨,总成交金额1.13亿元。
同时,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主体,采取政府资金引导、税收政策优惠、加大绿色金融创新支持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鼓励其以PPP工程包或购买服务的模式参与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治格局。2017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打包加大投资规模,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和运营,采用“一包一策”方式给予用地、专项资金补助、提供融资增信等政策支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投保环责险企业共396家,责任限额5.9亿元。
在建立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方面,2017年起,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亿元,按村庄常住人口每年每人补助1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已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微动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按照设施运行电费补助1/3。2017—2020年,对采用厂网一体化运营的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包项目,根据项目达标的污水处理量给予运营专项补助上浮20%,财政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