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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着力加强海洋保护制度建设

日期:2018-03-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吕望舒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3/1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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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洋生态系统 流域治理 生态文明建设

  “海洋环境保护属于生态文明建设‘短板中的短板’。”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校长沈满洪的嗓音有点嘶哑。这几天因为频频发言,沈满洪嗓子发炎了。
 
  和沈满洪一样,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厅长邓小刚,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吕彩霞等代表也对海洋环境保护的现状感到忧心忡忡。
 
  “从海洋大国到海洋强国,中国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吕彩霞说。
 
  加强海洋生态环保迫在眉睫
 
  长期从事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研究的沈满洪,从2015年起开始重点关注海洋生态经济环境领域。
 
  沈满洪说:“放眼全国,较之于陆地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面临更复杂的情况,难度也更大,海洋环境保护也相对滞后。”海洋环境污染不仅威胁海洋生态系统,还影响着海洋经济和海洋文化的健康发展。在沈满洪看来,东海海域、杭州湾,都有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保护海洋环境时不我待。”
 
  “治理海洋环境,问题往往在陆地。”沈满洪说。
 
  “几乎所有沿海地区都在实施‘排海工程’,这实质上就是污染物排放的转移。建议逐步取缔遍布全国沿海地区的‘排海工程’。”在浙江代表团会议上,沈满洪建议,海洋环境形势特别严峻的区域,例如东海沿海地区,要率先取缔排海工程。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建立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机制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沈满洪建议,要推进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必须有系统完整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检测技术和监测体系,必须有明确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在听到沈满洪提出的海洋保护建议后,代表团里一位来自浙江省渔村的党支部书记频频点头。越是靠海的地方,越切实感受到海洋污染之痛。与会代表们表示,海洋环境保护需要政府、企业、公民、非政府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努力。
 
  着力加强海洋保护制度建设
 
  在海洋保护立法方面,目前我国还未跟上世界步伐。“这几年,国家在海洋立法方面前进的步伐在加快。”吕彩霞强调,我国涉及海洋的法律,已经有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但是如果成为一个海洋强国,我们就要和国际相关法律法规接轨,和相关的国际海洋事务接轨,掌握更多的发言权、话语权。
 
  “海洋是国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态环境建设对全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建议,应将海域管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之中。
 
  一些代表还建议,应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首先,要提高全民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其次,要对陆域加强监管,要从源头上控制,不把垃圾排到海里去。吕彩霞建议,“要关注海上垃圾尤其是难降解的塑料制品的收集处置。”
 
  此外,邓小刚表示,海南省计划在今年全面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海域海岛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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