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4月1日开始,我国进入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4月3日,巴州博湖县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巴州博湖县地税局办税厅申报缴纳环保税,成为巴州开出的首张环保税税票。
巴州博湖县地税局局长谢富华说,这标志着已征收15年的排污费退出历时舞台,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
2018年1月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取消“排污费”改征“排污税”,环保税由纳税人自主申报,并对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地税部门对申报异常的纳税人,将提请环保部门复核。
据介绍,巴州博湖县确定环保税纳税人17户,并于2月份举办了首届环境保护税培训班,为后期环保税征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征环境保护税并非是为了增加税收,其直接目的就是建立完善“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
谢富华说,希望通过征收环保税,引导排污企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对环保设备的投入,减少污染排放,从而达到改善环境、保护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