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联合召开全省城市
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解读《2018 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部署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省治水办(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省环保厅厅长方敏,省建设厅副厅长吴雪桦,各设区市和市辖区政府办公室、治水办(河长办)、环保、建设、水利、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治水办(河长办)各组组长,环保厅、建设厅、水利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共8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治水办(河长办)副主任、省环保厅副厅长王以淼主持。
方敏在部署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中指出,要紧紧抓住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聚焦聚力,做到强化领导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强化督查抓落实,严格考核抓落实。方敏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在专项行动中,切实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剿劣六大工程,要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持续推进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六大工程,实现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二是抓好问题整改,要根据生态环境部移交问题清单,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各项治理任务和运行管护,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在落实河长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党政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黑臭水体整治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面向全社会,尤其是黑臭水体附近居民的宣传工作,同时组织干部深入街道社区,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积极实施有奖举报。
关于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王以淼指出,本次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各省、市联动,以群众满意度为首要标准,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着力点,采取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全面摸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强化实施“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滚动管理,切实督促地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做到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水体长治久清。
5月-6月,督查组将分三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其中5月下旬进驻我省;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月-10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月-12月,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有关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和下一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吴雪桦表示,2017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我省取得了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污水处理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的显著成绩,但也依然存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不完善、排污总量始终较大等问题短板。
会上,杭州、宁波、金华、台州市还就各自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