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
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6月17日)。6月16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5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
涉气环境问题182个。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6月17日)
6月16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5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82个(见附件)如下:
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1314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0家,占比为0.8%;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1家。
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10家,其中北京市通州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2家、晋州市1家、元氏县1家,唐山市滦南县1家、滦县1家,邯郸市冀南新区1家;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1家,德州市平原县1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兰赵线013乡道路边小塑料加工点属涉气“散乱污”企业,不在当地清单内。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314家,已全部整改到位;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2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邢台南宫市六合馍馍房1台(0.1蒸吨以下);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淄博珍泉山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台(0.12蒸吨)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拆除。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0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循环化工园区1家,唐山市乐亭县1家,衡水市景县1家,邢台市经济开发区1家、临城县1家、平乡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家、平阴县1家;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1家、原阳县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8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4家、长安区1家、循环化工园区1家、赵县1家,唐山市路南区1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保定市曲阳县1家、涿州市1家,邢台市宁晋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1家;河南省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新乡辉县市2家、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卫辉市1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8个。
其中,北京市延庆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4家,唐山市路南区1家、丰润区1家、遵化市1家,衡水市武邑县1家,邢台市经济开发区2家、桥东区1家、桥西区1家、邢台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鹤壁市浚县1家,焦作市马村区1家。
六、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及露天矿山等扬尘管理问题121个。
其中,北京市通州区9家、平谷区8家、延庆区1家、房山区1家;天津市东丽区3家、西青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2家、裕华区2家、赞皇县2家、藁城区1家、新乐市1家、行唐县1家,唐山市滦县15家、路南区4家、丰润区2家、乐亭县1家、滦南县1家、遵化市1家,廊坊市文安县3家、大城县1家、霸州市1家,保定市唐县1家、博野县1家、涿州市1家,沧州河间市1家,衡水深州市1家、武邑县1家、故城县1家、景县1家,邢台市经济开发区2家、南宫市2家、沙河市2家、临城县1家、柏乡县1家、宁晋县1家,邯郸市邱县2家、临漳县1家、曲周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2家、娄烦县2家、古交市2家、迎泽区1家、阳曲县1家,长治市平顺县1家,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家;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5家、历城区1家、章丘区1家、平阴县1家,淄博市博山区1家、沂源县1家,济宁市汶上县3家、嘉祥县1家,德州市禹城市1家、平原县1家、武城县1家,菏泽市单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1家,安阳市殷都区1家,鹤壁市山城区1家,新乡市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新乡县1家,濮阳市范县2家、濮阳县2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七、其他涉气环境问题2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冯家村、沧州市海兴县辛集镇苑家堤头村存在焚烧秸秆现象。
上述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