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6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
涉气环境问题137个如下:
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1167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5家,占比0.4%;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有5家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1家,沧州泊头市1家。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325家,发现1台燃煤锅炉未拆除,占比0.3%;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33台。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沧州市青县金佰和商务会馆有1台(0.5蒸吨)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33台。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山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台(分别为0.1蒸吨、0.2蒸吨)、深泽县留村乡北羊村汽车修理厂1台(0.1蒸吨以下)、深泽县定深路111号无名门市1台(0.1蒸吨以下)、正定县王建辉电动车摩托车维修店1台(0.1蒸吨)、正定县捷源通讯经营部1台(0.1蒸吨)、正定县强子饭店1台(0.1蒸吨)、正定县吉祥小吃1台(0.1蒸吨)、正定县晓娜手擀面饭店1台(0.1蒸吨)、正定县西平乐乡无名土产门市1台(0.1蒸吨)、正定县时尚顶尖造型设计1台(0.1蒸吨)、正定县崔文辉钢筋加工厂1台(0.1蒸吨)、正定县惠民饭店1台(0.1蒸吨)、正定县永杰汽修配件厂1台(0.1蒸吨)、正定县玉良诊所1台(0.1蒸吨)、正定县常乐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台(0.1蒸吨)、晋州市大北农养猪服务中心1台(0.1蒸吨)、晋州市大永水暖门市部1台(0.1蒸吨)、晋州市惠农便利纪庄村加盟店1台(0.1蒸吨)、晋州市会君烤鸭店1台(0.1蒸吨)、晋州市南关电焊部1台(0.1蒸吨)、新华区大郭村洗浴1台(1蒸吨以下)、新华区建安路咱家澡堂1台(1蒸吨以下)、行唐县上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1台(0.3蒸吨)、行唐县张科饭店1台(1蒸吨以下),廊坊市固安县安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1台(0.5蒸吨)、固安县百米超市1台(0.1蒸吨)、固安县汇丰饭店1台(0.1蒸吨)、固安县百逸精品服饰批发1台(0.1蒸吨)、固安县生产队饭店1台(0.1蒸吨),保定市涞源县西龙虎村无名馒头房1台(0.2蒸吨)、蠡县南西村杨二榨油坊1台(1蒸吨以下);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赵官镇原棉厂1台(0.2蒸吨)。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8个。
其中,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1家,廊坊市安次区1家、大城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高新技术产业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2家、巩义市1家,安阳市内黄县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2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1家、高邑县1家,廊坊市安次区1家;山西省长治市城区2家;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2家;河南省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新乡市红旗区1家、牧野区1家,焦作市温县2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8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1家,唐山市路南区1家,沧州市运河区1家,邯郸市大名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盂县1家,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1家,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
六、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1个。
其中,天津市宁河区1家;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1家,长治市襄垣县1家、郊区1家;河南省安阳林州市1家,鹤壁市山城区2家,新乡市新乡县1家、辉县市1家,濮阳市范县1家。
七、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鼎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8个。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1家,保定高碑店市1家,沧州泊头市1家;山西省阳泉市城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长治市高新技术产业区1家、长治县1家,晋城市陵川县2家、泽州县1家、阳城县1家;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1家,菏泽市成武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3家、龙亭区1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37个。
其中,天津市滨海新区2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1家、行唐县1家,廊坊市安次区3家、三河市1家、大城县1家,保定市涞源县2家、阜平县1家、定州市1家,沧州市新华区2家、献县1家,衡水市故城县1家、安平县1家、深州市1家,邢台市桥东区1家;山西省太原古交市1家,阳泉市平定县2家,长治市壶关县1家、襄垣县1家,晋城市陵川县3家、高平市1家;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1家;河南省郑州巩义市1家,开封市龙亭区1家,安阳市滑县1家,鹤壁市山城区1家,新乡辉县市2家,焦作市温县1家。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青罕镇石西村存在焚烧垃圾现象。
对上述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