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广西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PPP项目发布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总体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总投资约10.61亿。
据悉,本项目位于柳州市柳江区里雍镇立冲村,柳州市静脉产业园区内,距市中心约23公里。
项目总体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设置4条750吨/日焚烧线,其中本项目一期工程安装3条线,日处理规模2250吨,预留二期1条焚烧线安装用地,总装机容量2×30MW。主厂房一次性建成,并配套建设厂区功能用房、供电、智能系统、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等。
项目焚烧工艺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成熟的知名品牌的机械往复式炉排炉,一期建设3台焚烧炉,单台炉日实际处理能力为750吨。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蒸发汽锅炉(400℃,4.0MPa),并配置有2台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蒸汽冷凝方式采用水冷。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采用机械往复式炉排炉等主要关键设备的选型过程和结果须经政府方代表认可,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在其合同权利、职能范围内的监督。
项目的环保处理工艺及要求具体包括:
(1)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SCR”工艺,其中烟气净化雾化器设备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装机容量2套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MCR工况年发电量约3.32×108 千瓦时。本项目焚烧尾气净化后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同时预留未来环保标准可能提升的需要。
(2)本项目炉渣送至厂外进行综合利用。飞灰在厂内经稳定化处理后,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的要求后,运送至园区内填埋场指定区域进行填埋处置。
(3)本工程产生的渗沥液送至园区内渗沥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沥液须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后做为本项目循环冷却水补充回用,浓水回用于飞灰稳定化处理或燃烧等。
(4)生活污水、车间及栈桥清洗水、初期雨水须送至园区内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循环冷却水外排水可用于飞灰加湿、出渣冷却及道路绿化等,剩余部分作为清净下水外排。
(5)厂内的噪声治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三类标准。即围墙1米处噪声级限度:白天≤65dB(A),夜间≤55dB(A)。对建筑物的直达声源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的有关规定。
(6)臭气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7)依据环评批复柳审环城审字(2018)2号,落实有关各项环保要求。
项目总投资106103.75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工程费用92078.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55.69万元(不含征地及拆迁费),预备费5041.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7.99万元。项目特许经营期(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2月13日,该项目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