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石家庄市日前出台《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年底前,列入《石家庄市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实施方案》的主城区的污染工业企业,除市政府批准可延迟搬迁的,全部完成搬迁或转型。凡未按计划完成搬迁的,将依法实施关闭。
意见提出,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须符合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向市域内园区布局转移。鼓励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带动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上水平,延伸产业链、发展上下游产业,实现集约集聚发展。有条件的企业可转型为服务业。对无法实施搬迁或转型的企业,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实施关闭或破产。退出的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安全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可用于发展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