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博湖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博湖县认真开展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黄水沟应急生态输水方案,改善黄水沟河和博斯腾湖水质,恢复黄水沟河道的自然功能。通过清污分流工程,使污水进入苇区进行生态净化,上游输生态水进入博斯腾湖改善水质;截至到9月17日,已向黄水沟输水0.6047亿立方米。黄水沟河逐渐恢复旧貌,水质明显好转。
二是严把关口,强化监管。严把环保政策关和产业准入关,严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落户;稳步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城镇范围内有污染的生产企业进行搬迁,目前县城内有污染的1家企业搬迁至工业园区,3家企业停止生产。
三是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在河湖“清四乱”活动中对非法养殖、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进行了重点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下发了河长令,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进入博斯腾湖周边的主要排渠进行水质监测,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技术监测依据。
五是加大了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加强对《水法》、《湖泊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解读,提高了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示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六是实施兵地联防联治。在实施河(湖)长制过程中,博湖县地方和兵团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体系的建设和统一部署,建立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在制度设计、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等方面相互协调、共商共治,努力构建地方和兵团各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与二十四团、二十五团开展联合巡查,对在巡查现场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