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依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组一行四人对易门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进行现场评审。
专家组在前期查阅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实验室、质量体系及运行资料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易门县环境监测站的机构与人员、监测经费、仪器设备、监测用房、业务能力与水平和质量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审核和打分。通过严格细致的审核,专家组认为易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测站建设工作,监测站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监测经费达到标准、仪器设备配置基本齐全、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和运行到位,监测分析人员持证上岗、实验室和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基本能满足当地环境管理需要,初步认定易门县环境监测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地区三级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