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大气治理 » 大气监测 » 正文

四川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日期:2018-09-29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作者:刘佳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9/29
10:08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 石化 化工行业

9月28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于会文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据介绍,2002年7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对加强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需要通过地方环境立法强化管理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对大气污染防治原则、监管手段、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新的规定。为实现法制统一,把上位法的立法精神贯彻落实到地方法规,更好地推动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修订《实施办法》十分必要。

据了解,此次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作了较大调整,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二是进一步细化了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了监管手段;三是突出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四是增加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五是强化了公众参与,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修订草案明确,在我省划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实行区域统筹、综合规划和联合防治制度、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以及区域限批等措施;对人口集中的城市,实行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规定城市建成区内大气污染严重企业应有计划地逐步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同时,细化了重点领域及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增加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提出建立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措施,考虑到不同季节大气环境承载力差异,规定地方政府在重污染天气形成前,落实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累计,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在提高处罚标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修订草案还提出了设立有奖举报和聘任社会监督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的制度。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