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乙二醇项目正巧位于河南某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9-10月,项目所在地的环保考核排名连续2个月垫底,地方政府已要求我们暂停生产,至于停工多久、何时复工、限产损失怎么办等问题,目前一概没有说法。既然项目本身不存在环保问题,也未下达任何违规排放或整改的通知,为何不能生产?”近日在采访中,一家煤化工企业负责人表达无奈。
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本月刚刚学习了生态环境部禁止秋冬季错峰生产‘一刀切’的相关文件,前脚学习完,后脚就遇限产。但地方政府让停工,我们也不得不停,否则今后如何在当地生存下去?”
不管是否超标排放、有没有停产必要,打着大气污染治理的“旗号”,强制下达停工限产、减煤去煤等指令——多位煤化工企业负责人集中反映,这样的遭遇并非个案。“环保压力增大,一定程度上甚至阻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院长顾宗勤痛心疾呼。
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煤化工企业称
屡遭政府“一刀切”
一边是生态环境部为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明确禁止“一刀切”的要求;一边是据多位煤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执行中,地方政府却出现不同程度的“走样”。
“我们不是不支持环保考核,但当地政府为完成任务而层层加码,在项目既无超标排放、也无违规生产的情况下,只因地区环保排名靠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求停工,我认为有些矫枉过正。”上述负责人坦言,对企业来说,停工即意味着经济损失,“目前也不知何时能恢复,损失只能自行承担,有苦往肚里咽。”
陕西地区也有类似情况。“我们有一个新建项目,早在去年12月就确定落在咸阳某地。但因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当地下达减煤指标后,项目直接被切掉,我们只得另谋出路。”另一煤化工项目负责人反问,煤化工是国家鼓励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式,也可做到达标甚至优化排放,为何跟散烧煤一样被取缔?
对此,中煤集团首席专家、煤化工管理部总经理李晓东也深有感触。“包括山西、内蒙古等多地在内,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停工限产非常严重,我们见过、听过好几个企业有类似遭遇。比如有的地方政府也不说你到底是好是坏,反正只要有上级来检查,当地项目就得先停下来。”
更有甚者,在最初环评阶段就设置“关卡”,导致部分项目因环保审批而停滞。顾宗勤透露,个别省份对环评指标进行竞拍购买,导致二氧化硫价格高达3万元/吨、氮氧化物达2万元/吨。“一个煤化工项目或因此增加1-2亿元投入,从行业角度很难理解。”
种种环保措施均为达到减排目标——但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尚建选看来,“无论单项、总量排放,还是清洁利用效率,煤化工项目都可达节能减排要求。为何有病没病都得吃药?”
既有懒政因素
也有自身待完善之处
实际上,环保“一刀切”并非新生现象,除煤化工外,石化、采矿等多个行业同样有类似遭遇。生态环境部已出台《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等多项政策,予以明令禁止。
三令五申之下,煤化工行业为何频繁遭遇“一刀切”?在此背后,到底是环保“矫枉过正”还是行业自身也有漏洞?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指出,国家层面虽已出台要求,下达到地方层面,究竟能否不折不扣完成、是否存在一定执行偏差等,有待进一步考察分析。“比如近期开展的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治理中,甚至要求停工限产的对象细化到某道工序、某条生产线、某个产品。部分地方政府因基础工作不到位,短时间内并未摸清情况,简单化处理难免造成误伤。”
“同时不可否认,部分地方政府也存在懒政行为。”彭应登直言,抱着“宁可错伤、不可错过”的心态,在环保执法中眉毛胡子一把抓,“看似严格,实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乱作为。”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邢雷对此表示了赞同,“地方政府需要明确,开展环保工作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我认为,依据不仅仅是上级制定的环保任务、指标数字,也不是由自己拍脑袋决定,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晰、完善的标准。只要达到标准的企业,就不应无缘无故遭遇冲击。”
除政府因素,彭应登表示,行业自身也有待完善的地方。“从技术角度看,煤化工的确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形式,但不可回避的问题也确实存在,该行业仍被划在重点管控之列。特别是有些企业,理论上很好,环保规划、设计也很先进,实际操作却是另一码事。从环保部门掌握的数据来看,现实中也存在项目不能稳定达标、环保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容易给政府部门造成固有印象,认为煤化工企业的守法情况不太理想。因此保险起见,政府宁愿选择关停。”
不应人为对立
环境保护与行业发展
“节能环保是硬任务。作为企业,我们不是要一味抱怨环保监管,但我们也很关心,环保‘一刀切’究竟如何避免?”采访中,多位企业人士者提出疑问。
类似问题也引起了邢雷的关注。“因不合理的停工限产造成项目频繁启停,‘一开一关’给煤化工企业带来极大损失,长此以往将影响行业发展。换句话说,‘一刀切’行为无疑会人为造成环保与经济的对立。”他指出,环保监管到底越位还是缺位,要看在执行过程中是否遵循了“不看出身、看排放”的考核标准,“通过一定的技术、工艺等处理,煤化工项目完全可实现清洁生产,在监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排放情况。企业若达标排放,就没有理由因环保而停工限产;同理,对待超标排放的企业也没得商量。”
彭应登则认为,要消除“一刀切”,重在把握“度”的问题。作为政府,既要不折不扣精准治污,也要避免粗暴执法误伤良性企业;作为企业,遵纪守法、达标排放等都是必须明确的责任。“由于我们的污染欠账太多,治理也非一蹴而就。要从根本上扭转污染局面,动作有时难免猛一些,政府部门也可能做得不够精细、存在不足。但企业不能因此就抗拒它,拒绝进行沟通。核心在于,二者之间不是一个博弈关系,而应向着共同的治理目标努力。双方各自落实责任、执行到位,矛盾自然将迎刃而解。”
此外,从企业自身出发,顾宗勤指出可对项目进行挖潜改造,通过开展行业对标管理、加强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等手段,提高项目环保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
“多年运行中,我们有个最大感受是,其实将环保工作做到极致,企业一定不会吃亏。”李晓东举例称,“受环保限产、去产能等影响,有些产品在无形中抬高了价格。而因环保工作到位、取得当地政府信任等,我们在别人停工时也可正常生产,这样一来反而把钱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