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江苏徐州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相关重污染红色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自12月10日20时起,徐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调整为红色应急管控。所有工业企业按照《徐州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红色预警等级落实停限产措施,除经市政府批准的涉及安全问题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建筑、市政、道路、绿化、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一律停止土石方作业;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暂停物料运输;港口暂停集疏港运输作业;等等。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现场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夜查,每天14:00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落实情况报送市攻坚办,省市有关部门将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