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从区环保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区将开展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格控制各类扬尘,降低工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妥善应对临界天气,确保空气优良天数达268天。
在控制各类扬尘方面,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设施治理能力与
污染物产生量相匹配,切实达到治理效果,施工期间无明显扬尘产生;城区道路、城郊主干道每天“三洒一冲”,确保道路湿润且干净无尘,绿化带无明显积尘;加大雾炮机使用频次,必要时不间断使用,持续降解空气扬尘;在主要路口设置脏车检查点、车辆冲洗点,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带泥、带尘的进城车辆;城区、工业园区的裸土空地要有抑尘设施,城郊结合部裸土空地要有抑尘措施。
在降低工业污染方面,加强城市建成区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督促其全面落实粉尘、扬尘控制“十项”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城区上风向的烧结砖瓦企业全部实行错峰停产,全区烧结砖瓦企业错峰停产家数不得低于50%,燃煤大户、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实行错峰停产。
在减少生活污染方面,各镇街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尤其是城区上风向不得有火点;加大露天焚烧、烧烤、烟熏的巡查力度,重点整治露天焚烧垃圾(塑料)、露天烧烤(烤羊)等行为,规范设置烟熏食品(腊肉)集中服务点,杜绝个人私自烟熏腊肉;严查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严查货车违规进城、各类施工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作业等行为。
在妥善应对临界天气方面,攻坚行动期间,当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值超过80,且预测未来48小时仍维持不利气象条件,直接启动《荣昌区一般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中度污染应对工作。同时,可视情况采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