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蔚县
环保能源热电
PPP项目发布预中标公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金额为74.10元/吨。
4月26日,该项目启动资格预审,根据公告显示,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项目总规模800吨/日,焚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技术成熟的机械炉排炉。设两台焚烧炉,单台日处理能力为400吨,分期实施,一期配置一条400吨/日焚烧线,二期增加一条400吨/日焚烧线。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蒸汽锅炉(400℃,4MPa),配置两套 7.5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蒸汽冷凝方式采用水冷。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Ca(OH)2 溶液)+干法(NaHCO3干粉)+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工艺,烟气排放标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
渗沥液处理站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 1 规定的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标准中循环水系统补水水质标准以及电力行业同类型中水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相关水质指标后回用。
飞灰在厂内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 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的要求后,运输至填埋场指定区域。
本工程建设总投资约41553.59万元。
本项目采用 建设—拥有—运营(BOO)的模式运作方式。项目公司由中选社会资本全资组建,蔚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拥有项目设施。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提供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有权通过焚烧发电余热上网获得电力收入,以及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即垃圾处理的服务范围):近期为蔚县全域所有乡镇,以年进厂垃圾量超出设计规模 20%的量为限。
项目特许经营期定为30年(含建设期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