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能源局、四川能源监管办、省环科院,及广安市环保局、前锋区安监环保局等部门,对广安公司6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达标认定。
认定组人员先后进入61号机组超低排现场、三期脱硫控制室,通过实地查看询问、调阅历史数据、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该公司6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
为确保61号机组在2018年完成超低排放达标认定,该公司上下齐心,各部门通力合作,紧盯施工安全、优化施工工序、克服连续阴雨天气施工难点,比原计划提前5天完成工程建设。申请负荷、煤炭供应、燃煤掺烧、设备调试、验收监测、报告跟踪,积极向市环保局、省生态环境厅汇报相关工作。经四川公司和该公司多方努力,按时完成了6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保验收认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该公司环保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广安公司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推进迅速,11月29日完成168试运行,12月21日完成环保现场认证,速度之快,令人佩服;广安公司讲政治,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认定组一致认为:广安公司61号机组达到了国家超低排放改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