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执行安全,达到以项目实施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兰州市近期开展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共涉及兰州市2018年度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业企业大气超低排放、大气污染减排与治理、省级第一二批“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等16个项目。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兰州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度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评价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察、问询复核、数据分析等方式,对业务管理指标、财务管理指标两大类三十多个细化指标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真实有效的评价。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一方面考察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完成率、达标率是否达到既定目标,项目实施后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及影响力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制度是否完善;另一方面考察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会计信息是否完整,资产配置与使用是否合理等。通过绩效评价,查找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项目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项目管理能力。根据评价结果,兰州市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控制项目预算和进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高环保专项资金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