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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全面建立湖长制的公告

日期:2019-01-09    来源:青海新闻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1/0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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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青海 湖长制 指导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指导意见》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24日,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通过全省上下各级共同努力,8个市(州)全部印发了湖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体系,在所有天然湖泊、水库设置了湖长,细化实化了工作任务、湖长职责,完善制度体系与管护机制,达到国家全面建立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青海省湖长制全面建立。
 
  特此公告
 
  青海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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