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大气治理 » 正文

天津市启动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日期:2018-11-27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11/27
11:32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为促进天津市环境质量改善,分行业推动全市固定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顺利实施,2018年 11月22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水处理行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通告》,正式启动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全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19年1月1日起不得无证排污;2019年12月31日前,其他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20年1月1日起不得无证排污。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水处理行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原环保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第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建﹝2018﹞104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组织开展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全市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申领时限
 
  2018年12月31日前,全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19年1月1日起不得无证排污;2019年12月31日前,其他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20年1月1日起不得无证排污。
 
  三、核发机关及申请程序
 
  纳入申领范围的污水处理厂向所在区行政审批局或相关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见附件)。
 
  纳入申领范围的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等规定,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
 
  gov.cn)上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签署《承诺书》,公示期满后(实施简化管理的除外)通过平台正式提交申请,同时向核发机关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等材料。核发机关按承诺期限办结。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