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儋州市
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
提案人:儋州市政协第二经济小组
提案人单位及地址:海南中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案人联系电话及邮箱:13907655773垃圾分类处理是指将废弃物按其可处置的性能、技术或可利用的方式而分门别类加以收集,其目的是为资源回收和后续处置带来便利,提高利用和处置效率,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
进行
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设备和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既有利于资源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又是衡量一个城市管理水平先进与落后、居民文明程度高与低的标志之一。垃圾分类的优越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正在文明国家、地区普遍推广,成为当前和今后垃圾管理变革的发展趋势。许多国家都已经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垃圾分类措施,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我国虽然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以及具体实施情况和发达国家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我省垃圾分类工作始于2010年,率先在海口、三亚两市启动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其它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有很多市民和部门都没有“垃圾需要分门别类地收集与再处理”的意识,乃至于还没有成形的条令条例来严格划分
垃圾分类回收的标准,也没有相关的部门来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垃圾分类与回收。到处都是“被放错位置的资源”,并且垃圾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积极地、更好地推进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建议相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环保的意识和积极性。在各学校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垃圾分类等教育纳入德育教育体系。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社区宣传橱窗、横幅、社区网站等多种媒介,在社区内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意义。由建设、环保和再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管理办法和必须的回收设备,责成物业管理部门抓具体落实,回收资源成本再由基层共享,再聘用各小区物业宣传员和保洁员在社区内宣传和协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等;做好垃圾分类宣传管理工作。统一规范配置标识明显的新型垃圾桶。目前许多小区门口的垃圾筒都没有设置垃圾分类。建议尽快统一配备根据用途以绿、蓝、黄等颜色区分的垃圾桶,促使居民形成通过颜色确认垃圾类型的习惯。
二、创新收运方式,提高和保护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创新收运方式,为市民实行垃圾分类创造条件。改变垃圾分类工作在很多地区仅流于摆放“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垃圾仍然混合袋装投放的情况。为推广垃圾分类的实施,可在居住小区设立“可回收垃圾收集日”、设立“社区可回收垃圾收集便民服务电话”,调动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环卫企业等单位的力量,宣传和发动居民按照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定时、定点、定种类”专项回收可利用的垃圾资源。例如居住小区可以准备一些垃圾分类专用袋,方便居民领用,分类袋上可印上垃圾分类宣传口号和垃圾分类小常识,让居民清楚如何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垃圾作业模式。通过行政许可,规范垃圾收运服务主体,扶持和发展具有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收运主体参与垃圾分类收运,逐步建立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监管有效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
三、扶持垃圾分类处理企业,加快产业化发展。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更是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资源。政府应鼓励企业加入到垃圾分类行业中来,参与垃圾直运、垃圾处理整个流程,由相应的垃圾处理企业去收集、运输、处理各种分类好的垃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既可以减少政府在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又能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而政府只需要做好服务监督工作,一方面通过减税等手段鼓励、扶持相关企业,并对那些企业无利可图不进行处理的垃圾,利用固废中心免费处理,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企业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四、完善政策法规,用行政、经济和科技手段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要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和制定,从各环节采取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在政策机制上,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垃圾源头减量、实行垃圾分类的执行力度,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单位的垃圾收费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的建设,加大对垃圾排放单位、垃圾收运服务主体的行为监管力度,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有效的收运和处理秩序,对国家已有的法律法规在具体的可操作性上进行补充,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