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78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全部建成,并实现了数据传输。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部署,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要延伸到乡镇,所有乡镇均应建设一个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站。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采用“BO”模式,新建78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范围覆盖全市88个乡镇办事处。在各县市区初步选址的基础上,市局组织人员严格进行审查,并经乡镇、县级政府层层确认。严格遵守招标程序,分别对监测站建设的运营数据和质控核查数据的采购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经专家评议,确定中标单位,并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快建设进度,2018年11月20日,市局与监测站建设运维和质控中标方正式签约,全面启动乡镇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工作调度,每周通报进展情况,协助解决安装期间遇到的实际问题。下一步,市局将组织运维和质控方进一步对设备进行调试和验收,依托遍布全市的监控设备,实现乡镇空气质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