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为了推动我国煤炭清洁利用,实现煤电行业
高效清洁发展,我国开展大量工作推动国内各发电企业实施
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大大提升了煤电行业清洁、高效、高质量的发展水平。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开的数据,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我国煤电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以上,提前超额完成5.8亿千瓦的总量改造目标,加上新建的超低排放煤电机组,我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煤电机组已达7.5亿千瓦以上;节能改造累计完成6.5亿千瓦,其中“十三五”期间完成改造3.5亿千瓦,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3.4亿千瓦改造目标。
这标志着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总量目标任务提前两年完成。
为调动煤电企业改造积极性,国家制定了电价、发电量、排污费等多项支持政策。根据国家能源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新建机组和现役机组分别给予0.5分钱和1分钱的电价补贴;适当增加超低排放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原则上奖励200小时;
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切实落实减半征收排污费政策。
除了完善完善配套减排支持政策,我国还强化对新技术的支持推广力度。比如支持设备厂家和科研机构以特许权经营等方式参与超低排放改造,促进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通过树立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基地和示范电站,支持推广应用超低排放、高效节能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汇编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先进管理技术经验,促进改造经验交流和先进技术推广。
国家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已经取得巨大突破,但仍旧存在巨大的空间,今后将持续提高煤电机组能效水平,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督促各地和企业落实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逐年目标任务,加大力度,确保西部地区按期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