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原县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经济发展与
环境保护协同并进,积极引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打赢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实施“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行为,深入实施河域综合治理,加快县城和海兴区污水处理厂湿地净化工程建设。在清水河沿线乡镇建设污水处理站4个,集中整治违规开采使用地下水资源行为,完成老城区和南坪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守好饮用水安全底线。深化“地长制”,加强农村土地监管,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提升
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转办事项销号清零。
二是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继续推行最严厉的禁牧封育政策,加强树木抚育管护,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浓厚氛围。实施南华山外围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完成退化林分改造5000亩、未成林补植补造4.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新造人工林3.4万亩,发展经济林3200亩,实施城乡绿化1000亩。实施九彩马套、贾塘双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个,完成“坡改梯”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60平方公里。
三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考核奖惩机制,推动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产业项目准入,从严落实“三线一单”管理。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控制,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