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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3月份环境新闻发布会

日期:2019-03-14    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3/1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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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河南 空气质量 污染防治

   2019年3月13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3月份环境新闻发布会。
 
  6项内容:
 
  当前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河南省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1至2月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及污染防治攻坚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主要措施;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情况;
 
  “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空气质量:
 
  1—2月,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12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25.0%。受秋冬季不利气候因素影响,治理难度不小。
 
  与此同时,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薛崇林也表示,要认识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比如:“两高一资”项目偏多、汽车尾气污染问题突出、“散乱污”企业监管等等。
 
  1月份,省辖市空气质量排名最好的是商丘,县(市、区)是商丘永城市;2月份,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省辖市空气质量排名最好的是驻马店,县(市、区)是信阳新县。

  应急管控和调研:
 
  今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全省日均停产企业7000余家,限产企业11500余家,停工工地1800余家,不允许“一刀切”,实施差别化管理,完成超低排放企业改造的企业豁免错峰生产。
 
  2月下旬以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抽调200余人,分64个调研小组,分两批对14个省辖市逐县逐乡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调,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工业污染排放、施工道路扬尘、散乱污企业、秸秆垃圾焚烧等13项内容,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980个。
 
  2019年,河南省还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攻坚措施。包括:
 
  压减煤炭消费总量1000万吨;再关停小煤电机组150万千瓦;传输通道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90%、70%、40%,完成“双替代”80万户;
 
  压减4.3米及以下焦化企业、年产30万吨以下的合成氨企业产能,减少煤炭消费60%;全省范围内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
 
  年内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
 
  优化生态补偿和考核奖惩细则,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前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前十名的县(市)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金;
 
  土壤污染防治:
 
  目前全省已排查出疑似污染地块379个、污染地块28个。省人大已将出台《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调研计划。
 
  “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启动,分阶段实施:2月11日至4月30日,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是科学论证、制订方案阶段;7月1日到今年年底,是全面实施、提质增效阶段。
 
  省、市、县将分级分类组建专家团队,重点解决全省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和重点疑难问题。4月底前,河南省力争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上线信息发布平台,以满足服务对接需求。
 
  附全文:
 
  经省政府新闻办批准,3月13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3月份环境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薛崇林致发布词,主要发布6项内容:一是当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二是我省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三是1至2月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及污染防治攻坚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主要措施;五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情况;六是“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进展情况。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焦万益主持发布会。
 
  一、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
 
  1—2月,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12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25.0%。
 
  2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PM10月均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PM2.5月均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25.6%。
 
  (二)进入秋冬季以来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秋冬季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差、压力巨大。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来看,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10日,我省PM2.5平均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5%,全省18个省辖市均同比均不降反升,其中有8个城市上升幅度超过20%;今年以来截止到3月10,我省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53微克/立方米、1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1%、21.9%,污染反弹严重,完成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的目标任务十分困难,形势异常严峻。
 
  由于恶劣的气象气候因素,京津冀及汾渭平原地区污染物浓度大面积同比不降反升,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我省通过污染管控、积极有效地应对重污染过程,使PM10和PM2.5浓度反弹幅度得到控制,在京津冀地区均达到正排第3的水平。但是,由于我省污染基数大,污染物本底浓度高,地理位置特殊,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严重,导致我省污染物浓度值最高。
 
  客观上讲,我省位于太行山、伏牛山脉以东,大别山以北,地理环境西高东低,受厄尔尼诺气候影响,冷空气活动较弱,高湿逆温现象频发,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极差。秋冬季以来我省已经历了13轮重污染天气过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例为17.4%,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最长的一次污染过程长达12天(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且每次重污染,我省均为周边省份污染最重,持续时间最长,涉及城市最多。据专家测算,秋冬季以来我省气象气候因素比去年同期恶化30%左右,导致我省污染程度最为严重,大大拉高我省PM2.5浓度值,大幅减少了优良天数,对我省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主观上分析,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我省结构性污染突出,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的“两高一资”项目偏多,污染物排放量大;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还不够到位,导致PM10浓度居高不下;机动车保有量大,地处中原,过境车辆尤其是大型柴油货车多,汽车尾气污染问题突出;“散乱污”企业仍未根治,一些地方环境监管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等。上述主客观原因,决定了我省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艰巨、压力巨大,在蓝天保卫战行动中需要比其他省份付出加倍的努力。
 
  二、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满足社会公众环境质量知情权,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我们修订完善了《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根据新修订的月排名办法规定,现将今年1月和2月份两个月的排名情况公布如下。由于时间关系,这里我们仅公布市、县级排名,关于乡镇的排名,请各位媒体朋友参考我们的“河南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一)1月份空气质量排名
 
  1.省辖市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省辖市依次为:商丘、鹤壁、驻马店、许昌、信阳、新乡、漯河、周口、郑州、开封、安阳、南阳、平顶山、焦作、濮阳、济源、三门峡、洛阳。
 
  2.县(市、区)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区)依次为:商丘永城市,驻马店确山县,驻马店泌阳县,信阳固始县,开封杞县,驻马店遂平县,洛阳孟津县,三门峡渑池县,周口项城市,信阳新县,周口西华县,开封兰考县,新乡凤泉区,郑州中牟县,驻马店上蔡县,商丘柘城县,开封祥符区,商丘夏邑县,开封通许县,驻马店新蔡县。
 
  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区)依次为:许昌长葛市,南阳淅川县,安阳林州市,三门峡陕州区,南阳镇平县,洛阳新安县,焦作温县,平顶山叶县,南阳内乡县,洛阳伊川县,许昌建安区,许昌襄城县,南阳西峡县,许昌禹州市,三门峡灵宝市,鹤壁淇县,鹤壁鹤山区,新乡新乡县,漯河舞阳县,平顶山鲁山县。
 
  (二)2月份空气质量排名
 
  1.省辖市排名情况
 
  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的省辖市依次为:驻马店、信阳、商丘、南阳、周口、漯河、许昌、三门峡、平顶山、开封、郑州、济源、鹤壁、新乡、安阳、洛阳、焦作、濮阳。
 
  2.县(市)排名情况
 
  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依次为:信阳新县、光山县、固始县,驻马店新蔡县,周口项城市,信阳息县,洛阳栾川县,驻马店遂平县,南阳邓州市,驻马店泌阳县,洛阳嵩县,信阳商城县,南阳新野县,周口沈丘县,驻马店正阳县,平顶山汝州市,驻马店平舆县,信阳罗山县,信阳淮滨县,南阳唐河县。
 
  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依次为:许昌襄城县,焦作沁阳市,濮阳范县,濮阳台前县,焦作温县,安阳汤阴县,新乡长垣县,洛阳新安县,濮阳清丰县,鹤壁浚县,焦作武陟县,濮阳南乐县,安阳滑县,濮阳濮阳县,安阳内黄县,新乡卫辉市,安阳林州市,新乡辉县,鹤壁鹤山区,开封祥符区。
 
  三、今年以来污染防治攻坚调研工作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情况
 
  (一)今年以来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1月份以来,省攻坚办先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通知4份,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管控期间全省日均停产企业7000余家,限产企业11500余家,停工工地1800余家,不允许“一刀切”,实施差别化管理,完成超低排放企业改造的企业豁免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业务骨干66人,由10名副厅级领导带队,组成18个暗访组分别批次开展暗访,核查各省市县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一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扬尘污染、露天焚烧及其他环境问题,实施了集中交办,明确时限督促整改落实。
 
  (二)污染防治攻坚调研工作情况。天不帮忙人需努力,为确保完成秋冬季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帮助地方政府发现和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月下旬以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抽调全省生态环境督察能手、执法能手以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员200余人,分64个调研小组,分两批对14个省辖市逐县逐乡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调研。省人民检察院专门抽调64名业务骨干参与现场调研,掌握环境违法第一手资料,发现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将直接参与查办,发起公益诉讼,震慑环境违法。调研工作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省委省政府督察交办问题、省攻坚办专项督办问题、工业污染排放、施工道路扬尘、散乱污企业、秸秆垃圾焚烧等13项内容开展。在14个省辖市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980个。其中,南阳市828个,商丘市503个,平顶山市398个,洛阳市287个,许昌市277个,三门峡市244个,安阳市244个,新乡市244个,焦作市242个,郑州市171个,开封市168个,濮阳市164个,济源市109个,鹤壁市101个。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将采取公开交办和下发专项督办通知的方式督促各地予以整改。
 
  四、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主要措施
 
  2019年,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之年。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攻坚措施,一天也不耽误、一刻也不放松,千方百计努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压减煤炭消费总量1000万吨,对2018年空气质量排名后三位的驻马店实施区域限批,对周口、许昌实施项目倍量替代;再关停小煤电机组150万千瓦,推动郑州、洛阳市建成区燃煤机组关停;积极构建全省清洁取暖体系,传输通道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90%、70%、40%,完成“双替代”80万户,各城市平原地区实现散煤清零。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制订《河南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目录》,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装置;压减4.3米及以下焦化企业、年产30万吨以下的合成氨企业产能,减少煤炭消费60%;深化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和VOCs治理,全省钢铁、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省范围内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燃煤锅炉动态清零。
 
  三是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大力推动铁路专用线直通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年内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查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基本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行动,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建立远程监控系统,推进深度治理和淘汰更新;开展油品质量达标行动,建立完善成品油供应保障体系。
 
  四是严格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强预警研判,强化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应急应对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限产企业清单,按市县、按行业落实具体区域、具体路段和具体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实施“一厂一策”“一企一策”,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及时下达管控指令,最大限度降低污染负荷、遏制污染反弹。
 
  五是不断创新强化制度保障。新修订的《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优化生态补偿和考核奖惩细则,加严奖惩措施,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前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前十名的县(市)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连续两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政府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同志;对连续三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政府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其中被约谈省辖市排名最后一名,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对连续两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二十名的县(市、区)政府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连续三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二十名的县(市、区)公开约谈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其中被约谈县(市、区)排名后十名的,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
 
  六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紧紧围绕重点治污任务、重污染天气应对、问题督促整改等方面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管,重点打击企业违法生产、工地违规施工、机动车违规上路、黑加油站非法经营、散煤违规销售、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追究刑事责任。
 
  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制定的首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筑牢了法治根基。
 
  《土壤法》颁布后,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去年9月25日,原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目前全省已排查出疑似污染地块379个、污染地块28个。省人大已将出台《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调研计划,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化。
 
  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也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保护好土壤环境事关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南建设,事关人群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土壤污染防治法刚刚实施,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人民群众等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参与,遵法守法。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也请各级各大媒体积极参与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关切、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二要积极推进实施。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运用这一法律武器,依法履职尽责,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标准、普查、监测、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全链条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三要严厉打击违法。土壤法对政府、企业和公众土壤污染防治的义务进行了明确,14个条款规定了不同情况下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2019年将严格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六、千名专家+科研院所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助力污染防治攻坚
 
  3月12日,全省“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技术合作对接会在省生态环境厅召开。郑州大学、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11家高校及科研院所参加会议。会前,各方就涉气、水、土等领域的27个重点行业的技术合作问题进行了详细对接和深入洽谈,并提出关于合作的推进步骤、工作范围、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具体细节。会上,参会代表围绕工作对接进行了发言,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11家科研院所“河南省‘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合作单位”牌匾。据悉,此次活动旨在充分发挥涉环保类科研院所的同类别技术集聚和同行业技术引领作用,主动对接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加快破解行业发展制约因素,服务我省企业的绿色发展,解决制约我省绿色发展工作的瓶颈性技术难题,助力全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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