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对外公布了3月21日-24日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处的41起典型问题,这是河北省今年对外公开的第三批环境违法典型问题。目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已责成各地对典型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严格督促落实整改要求。
41起典型问题中涉及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违反环评要求违规建设、批建不符、未验先投、无证排污及无组织排放问题较多。如石家庄市河北天意碳素有限公司5号、7号车间煅烧炉顶及入料斗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分公司石灰库装车口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未按要求设置收尘装置,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邯郸市陆顺焦化有限公司违反环评批复要求,擅自将顶装焦炉变更为捣固式侧装焦炉。
专项行动期间,河北省还对部分企业燃煤煤质进行了抽查,41起典型问题中有3起问题涉及企业燃煤煤质不达标,分别为: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硫分、灰分分别连续1个月、4个月超过地方标准;唐山开滦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硫分0.87%、灰分21.34%,均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邢台市旭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燃煤灰分26.03%、硫分0.41%,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