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让上田
环境修复有限公司1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24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出让
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公司持有的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田环境”)10%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进展,光大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境”)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上田环境10%股权,并已于近期与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价格为人民币2,500万元。2019年4月12日,公司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来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凭证》,确认本次交易的交易主体、标的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履行交易程序达成交易结果,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大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3座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环境修复与治理方案设计与咨询、技术服务;环保领域项目投资;环境修复与治理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环境分析与监测;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环保产品及新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环保装备制造、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光大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
1、产权转让的标的: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10%股权。
2、产权转让的价格:人民币2,500万元。
3、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签订日前甲方对标的企业所承担的债务以及相关担保责任,在本合同签订日起解除甲方责任并转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250万元,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甲方,并在甲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2,250万元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5、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乙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五、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上田环境10%股权,有利于加强统筹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现业务优化重组;有利于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业务,认真落实提质增效、瘦身健体等管理要求。股权转让完成后,上田环境将不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