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3月,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相关整改方案要求,西藏自治区45项整改任务、179项具体措施基本达到整改目标,其中2018年12月底前应完成的28项整改任务、90项具体措施基本整改到位;应于2019年和2020年完成的14项整改任务、24项具体措施按照序时要求积极推进;需要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3项整改任务、65项具体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3日反馈了督察意见。随后西藏自治区针对“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开发建设活动管理粗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落实整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