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市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论英雄”,多年来充当着生态文明考核领域探索者、引路者角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观和政绩观。深圳生态文明考核制度建立12年来,对推动生态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生态治理、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被新华社誉为“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考”。2018年深圳万元GDP能耗、水耗均处于全国最低水平,PM2.5浓度为有监测数据15年以来最低,2019年一季度深圳市
空气质量在168个重点城市中首次迈进全国前3;
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深圳河水质历史最好;灰霾天数降至20天,为近28年最少。深圳生态文明考核所取得的系列创新性成就具有在全国推广意义,其主要做法包括以下方面。
一、全国率先实施环境保护实绩考核。2016年12月我国正式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深圳生态文明考核领先全国9年时间。2007年1月,深圳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率先全国启动环保领域生态文明考核。同年12月,深圳印发《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深圳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应运而生,率先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政干部任免奖惩的最大考核项,环保工作实绩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2008年3月,完成第一次环境保护实绩考核。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考核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的要求,2013年8月,深圳出台《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将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考核体系更加完善,考核程序更为严格。
二、创新构建运行高效的考核组织体系。经十余年发展完善,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形成了层次分明、运行有效的考核组织工作体系。一是健全组织架构。设立全市考核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负责考核工作重大事项决策。成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及考核工作具体业务。二是拓展考核对象。持续拓展考核范围,生态考核对象涵盖全市各区,包括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政府部门及与环境污染治理有关的大型国有企业。经多年发展,考核对象从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初期的6个区、11个市直部门和2家重点企业,扩展到目前的10个区、18个市直部门和12家重点企业。三是创设“双排名”制度。2018年起深圳生态文明考核创新推出“双排名”制度,针对当年生态文明建设中最严峻、最困难、最迫切的工作,设置专门考察推进工作成效方面的指标体系,用于支持和鼓励敢于啃硬骨头、打硬仗的部门和单位,通过考核关注和发现表现突出、能够担当、敢打硬仗、攻坚克难的优秀干部。四是首创现场陈述会形式。深圳生态文明考核突出公众参与及公正性,引入评审团制度,评审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环保专家、市民代表等50人组成。把现场陈述作为考核的重要环节,要求各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就年度环保工作进行限时陈述、现场答辩。
三、实施最严厉生态环境责任追究机制。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权责清单,制定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树立绿色发展政绩导向。一是率先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试点。深圳于全国率先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政干部任免奖惩的最大考核项,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列为全市七项“一票否决”考核之一,每年对全市40个政府部门、重点企业生态环保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委常委会审定,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考核内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成为干部任免奖惩的“关键票”,对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未达标的单位及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资格。二是实行离任“生态审计”。要求领导干部离任时接受“生态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2017年深圳有48名领导干部被依法依规问责,其中有6人被诫勉,1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他人被通报批评或责令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