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6%,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评价断面未出现劣V类水质,大通湖退出劣V类水体
7月27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透露,上半年,湖南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绝大部分监测指标趋向好转。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6%,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评价断面未出现劣V类水质断面,大通湖退出劣V类水体。
监测数据显示,上半年,湖南14个市州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为43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PM10平均浓度为6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省级及以上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29个,占95.4%;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优良率为93.3%,较上年同期增加10%,未出现劣V类水质断面,大通湖退出劣V类水体。
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永州市、常德市4地进入全国前30名。湖南2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中,27个水源地水质达标。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得益于湖南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长江保护修复和“2019年夏季攻势”,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
今年的“夏季攻势”启动仅月余,不少任务进展迅速。如,长江经济带18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已完成5个;100个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中,茶陵县护城河、韶山市雷公坝等76个已开工建设;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已有11个市州达到目标要求;579个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正在强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