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进一步规范废线路板的处置,加快行业内企业的提档升级,促进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9月 20日前反馈我厅,逾期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hb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徐燚,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6266119,电子邮箱:xy@jshb.gov.cn,传真:025-86266098;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赵泽华,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道8号,邮政编码:210008,联系电话:18502509528,电子邮箱:zhaozehuahi@163.com)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19日
具体征求意见稿如下:
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1 背景4
1.1 任务来源4
1.2 工作过程4
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5
2.1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现状5
2.1.1 企业经营规模评估5
2.1.2 利用处置系统评估6
2.1.3 入厂分析设备及接收制度9
2.1.4 贮存系统评估9
2.1.5 污染防治措施评估10
2.1.6 再生产品管理评估12
2.2管理力度有待加强13
3 国内外废线路板环境管理及技术现状14
3.1国内外废线路板处置利用管理现状14
3.2国内外废线路板处置利用技术现状16
4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18
4.1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18
4.2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18
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20
5.1 适用范围20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20
5.3 术语和定义20
5.3.1 废线路板(waste circuit boards)20
5.3.2 综合利用(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20
5.3.3 预处理(pretreatment)21
5.3.4 干法分离(dry separation)21
5.3.5 高温热处理法(high-temperature heat treatment method)21
5.3.6 再生产品(recycled products)21
5.4 企业选址和设备设施要求21
5.4.1 一般要求21
5.4.2 选址要求22
5.4.3 设施设备要求22
5.5 废线路板的收集、运输和贮存22
5.5.1 总体要求22
5.5.2 收集22
5.5.3 运输22
5.5.4 贮存23
5.6 污染控制要求23
5.6.1 入场分析要求23
5.6.2 工艺过程污染控制要求23
5.6.3 末端污染控制要求24
5.7 再生产品控制要求26
5.7.1 总体要求26
5.7.2 铜粉的控制要求26
5.7.3 废树脂粉制备产品的控制要求27
5.8 运行管理要求28
5.8.1运行基本条件28
5.8.2 人员培训28
5.8.3 废线路板接收28
5.8.4 交接班及运行登记制度29
5.8.5 监测及评估制度29
5.8.6 应急预案30
5.9 规范监督实施30
1 背景
1.1 任务来源
在2008年,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处置利用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8〕107号)中在生产及经济规模、项目选址、生产工艺三个方面对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提出环境管理要求。然而,在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的日常管理中,仅依靠行业管理要求的执行效力较弱,给废线路板全过程的监管也带来了较大的困难,普遍存在整体管理水平偏低、配套环保措施不到位、相关部门对该行业缺乏有力的支持、选址不合理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的环境行为,加快行业内企业的提档升级,促进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4月,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承担《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编制工作。
1.2 工作过程
1、编制组成立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2019〕89号),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于2019年5月成立项目编制组,制定了任务计划书。
2、开题论证
编制组在结合前期江苏省环保课题《江苏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调研并系统分析了对国内外废线路板的处置利用现状,包括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对废线路板的管理要求。在对国内外废线路板管理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对省内典型企业进行全面的调研总结,于2019年6月编制完成《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初稿)和开题报告。
2019年7月,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支持召开了《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技术审查会。经专家质询、讨论原则同意通过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3、征求意见稿形成
会后,编制组成员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经过书面函调、现场调研,于2019年 8 月完成《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2.1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现状
2.1.1 企业经营规模评估
依据苏环控〔2008〕107号针对企业经营规模及设施选址的要求,废线路板处置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年处理能力不小于3000吨;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应优先选择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根据调研情况,现有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其经营许可能力均大于3000吨/年,但企业的实际处置量均远远低于处置规模,实际处置能力普遍低于250吨/年。此外,部分
危废处置利用企业将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作为兼营项目,作为企业自身实力的配套设施,难以实现废线路板的规模化处置。
此外,该行业的经营情况随金属铜的价格而上下浮动,生产运行情况难以稳定连续运转,存在一定的行业经营风险。
2.1.2 利用处置系统评估
1、目前利用处置工艺
目前,江苏省内大部分综合利用企业收集的废线路板主要来源于线路板企业加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板、边角料,针对此类的废线路板,企业普遍采用干法分离技术处置废线路板,工艺流程为:“多级破碎+旋风除尘+布袋除尘+静电分选”,具体工艺如图2-1所示,主要生产设备如表2-1所示。
表2-1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生产线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废线路板回收粗粉碎机SWP600B-3刀片
细粉碎机400型改进型-4刀片
振动筛SY-1200-3P
振动给料器DMA2F
空气分离器/
旋风分离器/
布袋除尘器DMC60脉冲除尘
空压机SWP600B-3刀片
工艺流程说明:废线路板为线路板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板、裁板边角料,还未进行镀金等其他工艺,因此其主要成分为铜及纤维树脂粉。金属材料具有较大的韧性,非金属材料都具有脆性,这一特性差异导致采用机械破碎时,金属材料成为“卷型”颗粒,非金属材料为粉碎性破坏,当粉碎到一定的细度时,金属粉与非金属粉将呈完全剥离状态,同时由于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的比重差异较大,金属铜的比重为8.9,非金属材料的比重则小于2,利用空气将已剥离的金属粉与非金属粉可以完全分离,铜粉回收后作为铜冶炼企业原料。通过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非金属粉(主要为树脂、玻璃纤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或制备建材实现资源化利用。
(1)破碎部分
1)粗粉碎。废线路板由粗粉碎机粉碎,出料约为0.5-2cm的碎料,由鼓风机输送至料仓,再由振动给料器输送至细粉碎机入口。
2)细粉碎。碎料由细粉碎机粉碎,细粉碎机粉碎后的料主要包括100-30目的粉。细粉碎后的粉碎料通过密闭输送至振动筛。
3)振动筛。粉碎料进入振动筛的进料口后,由振动筛把粉料分成四级,即:30目-40目混合粉、40目-50目混合粉、50目-60目混合粉、60目-100目混合粉。
(2)分离部分
四种不同细度的混合粉分别通过密闭输送至料仓,由振动给料器输送至空气分离器,由空气分离器分离出金属粉和非金属粉,空气分离器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非金属粉再经旋风分离器分离出大直径颗粒回收,其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除尘部分
除尘体统由负压吸气管、布袋除尘器等组成。在料仓、进料口等处设置负压吸气管进行抽吸,并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空气分离器排气、旋风分离器产生的废气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针对电子电器达到使用寿命后由拆解企业拆解产生的废线路板,由于线路板上含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在进行破碎工艺前,需要对此类废线路板进行预处理,将电子元器件进行拆卸。目前企业使用的方法多为机械拆解,江苏融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低温脱焊技术,即加热整块基板熔化焊锡,再通过人工磕碰的方法使元器件从板上剥落下来,拆解下来的元器件进行分类进一步处理或委外处理,废线路板光板则通过干法分离技术进行继续的处理处置。
此外,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如苏州同和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置废线路板,焚烧残渣作为产品出售至冶炼厂回收利用。
2、利用处置系统运行情况
企业的利用处置技术一般为干法分离法,提取的铜粉中铜含量在70%~95%之间,铜粉中铜含量不仅与废线路板的来源、成分有关,也与处置设备及分选效率呈正相关。目前,江苏省废线路板行业管理要求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的铜提取率必须达到95%以上,由于每批来料的不确定性,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难以对该项要求进行监管;且铜粉的接收单位仅根据铜含量作为唯一议价指标,对于其含量并未给出明确的限值要求。
2.1.3 入厂分析设备及接收制度
1、废线路板的检测分析
本次调研的15家企业中,大部分企业未设置明确的废线路板接收拒绝标准,仅2~3家企业对废线路板的含铜量、辐射、水分等指标作出限定,但根据企业的入厂分析记录,也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的现象。目前,企业的分析设备、检测能力均较为薄弱,废线路板入厂分析主要针对铜含量,采用碘量法对废线路板的铜含量检测;并未实现每批样品分别采样分析,企业的检测分析的管理意识、检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再利用产品的检测分析
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的再生产品主要包含铜粉、免烧砖、沥青改性剂等,根据现行管理制度,均未对上述产品制度相应的质量标准。再生产品铜粉的销售主要依据产品铜含量进行定价,其铜含量在60%~95%之间,在实际过程中,并未考虑铜粉中混杂的树脂粉末及其他重金属对产品的影响;再生产品免烧砖、沥青改性剂虽然对部分重金属的浸出浓度进行分析,但对于产品中残存的重金属含量、溴代阻燃剂等有害物质均未进行检测分析。
因此,在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过程中,应明确再生产品的污染控制指标及限值,减少通过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过程造成的污染物转移、二次污染等现象的产生。
2.1.4 贮存系统评估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企业正常生产过程中废线路板的周转贮存能力均能满足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即满足正常生产许可能力15d的需要。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大部分企业的贮存仓库均存在库容不足,仓库积压等现象,贮存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废线路板的堆放散乱,无危险废物标签标识;
2、废树脂粉末的处置去向难以明确,长期积压在企业仓库内,造成堆积现象,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3、企业的次生危废未能分区分类贮存,也未设置相应的标签标识,贮存场所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2.1.5 污染防治措施评估
1、废水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评估
企业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以及循环冷却排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无废水处理措施。
2、废气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评估
(1)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企业调研情况,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粉碎机械、分选设备排气中含的粉尘(纤维、树脂粉末),生产线常见的成套除尘系统如图2-2所示。
图2-2 废线路板回收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除尘系统由负压吸气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组成。在料仓、进料口等处设置负压吸气管进行抽吸,并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空气分离器排气、旋风分离器产生的废气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器接一座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工艺选用的脉冲袋式除尘器是一种国内外广泛使用的高效净化设备,它具有气体处理能力大、净化效果好、结构简单、工作可靠、维修量小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冶金、铸造、化工、建材、粮食、机械、轻工、橡胶等工业部门。它特别适用于捕集细小而干燥的非纤维粉尘,已成为工业生产中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劳动条件,回收有用物料的必不可少的设施。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是去除尾气中颗粒物普遍采用的方法,这两种除尘器组合一起,对不同粒径的颗粒物都有很好的去除效果。旋风除尘器主要收集5~10μm以上的尘粒,其除尘效率可达60%左右;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且性能稳定可靠。
(2)运行情况评估
部分企业在破碎、分选的过程中,易出现粉尘无组织排放,造成车间内粉尘扩散堆积现象明显,应对生产车间采取如下措施:
1)尽量保持生产车间和操作线的密闭,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提高废气捕集率,使废气收集集中处理;
2)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使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生产、控制、输送等过程中的废气散发。
3)对收集工段粉尘,尽量缩短出料口与包装袋之间的垂直距离,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3、废渣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评估
(1)废渣治理措施
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产生的固废废弃物主要为布袋除尘收集的废树脂粉,由于目前废线路板中含铜量维持在30%以下,因此在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树脂粉,而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HW13类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运行情况评估
现场调研发现,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存在的最大难题即为废树脂粉的处置去向,运行存在问题如下:
1)废树脂粉处置能力难以满足废线路板处置企业的需求,且处置费用较高,造成部分企业将废树脂粉堆存在仓库内,去向难以明确。
2)部分企业采用掺杂水泥制备免烧砖,其中废树脂粉的掺杂比例为15~30%,而对于掺杂废树脂粉的免烧砖并未设置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且对于免烧砖中废树脂粉含有的溴代阻燃剂等毒性物质并未去除,仍留在免烧砖内。
3)虽然废树脂粉(HW13)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豁免清单中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生活垃圾填埋场不愿接受该类危险废物,故此项处置方式可操作性不大。
2.1.6 再生产品管理评估
1、再生产品类别及产品标准
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的再生产品主要为铜粉、免烧砖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目前尚无上述再生产品的标准,缺乏对产品的出厂分析及有效监管。
2、再生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及检测记录
铜粉的铜含量在70~95%之间,该类产品并未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主要依据其含铜量议定售价,其主要销售去向为金属冶炼厂,因此存在部分废树脂粉随铜粉进入金属冶炼厂的环境风险。
免烧砖主要通过掺杂水泥、粘土等搅拌固化制成,企业仅能提供关于免烧砖的抗压强度等物理指标测试报告,对于环境风险并未检测分析,其去向主要为建筑工地、道路基石等。针对免烧砖根据废树脂粉掺杂的比例不同,现场可观察到掺杂比例较高的免烧砖较易破损,且破损后废树脂粉将与环境充分接触。
2.2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废线路板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900-045-49)类危险废物,其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主要涉及卤素阻燃剂和重金属两大类。首先是卤素阻燃剂,由于卤素阻燃剂在燃烧或加热过程中会成为潜在的二噁英来源,因此含有卤素阻燃剂的材料已经被一些国家确定为有毒污染物,需要特殊处理以降低环境危害。其次是重金属污染,其中进入环境中的铅不能被生物代谢分解因而属于持久性污染物并可直接损伤生物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和肾脏;铬化物会透过皮肤,经细胞渗透,微量便会造成严重过敏,可能引起哮喘或破坏DNA;汞则会破坏脑神经系统等。
由于废线路板产生量大,且普遍含有多种金属材料,如铜、铁、铝、锡、铅等,少量废线路板还带有金、银等贵金属,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江苏省废线路板的处置利用行业发展也较快,针对危废经营设施起点低、规模小、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按照“提高标准、合理布局、适度超前、有序竞争”原则,从2005年以来,江苏省固废中心就多次开展调研、规范化整治、发布管理要求等工作。2008年,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处置利用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8〕107号)中在生产及经济规模、项目选址、生产工艺三个方面对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提出环境管理要求。然而,在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的日常管理中,仅依靠行业管理要求的执行效力较弱,给废线路板全过程的监管也带来了较大的困难,普遍存在整体管理水平偏低、配套环保措施不到位、相关部门对该行业缺乏有力的支持、选址不合理等问题。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的环境行为,加快行业内企业的提档升级,促进废线路板处置再利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江苏省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现状,进一步研究制定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以环境标准形式,整合现有利用处置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废线路板利用处置污染源头控制机制,对推动解决基层管理法规依据缺乏、污染控制标准及再生利用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完善、次生危险废物的出路不明确等问题有重要意义。
3 国内外废线路板环境管理及技术现状
3.1 国内外废线路板处置利用管理现状
1、国外废线路板利用处置行业管理现状
欧盟于2003年2月13日颁布了《关于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旨在欧盟框架内建立起各国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体系和配套设施,2007年颁布《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在美国,电子垃圾拆解已形成很完善的专业市场分工。日本从2001年4月起,制定实施了《废旧电器回收法》,以法律的形式要求生产企业、销售商和消费者都要承担对家电进行处理、再利用的部分义务。
2、国内废线路板利用处置行业管理现状
为了规范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工业废弃物的处理,我国各级政府已出台大量的法律法规,颁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子垃圾回收利用法草案》等,已经构成比较系统的法制体系。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如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暂行规定(草案)》,广东省专门制定了《广东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在广东省环保局颁布的《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中,废线路板明确被定为严控废物,同时禁止露天焚烧。
在区域法规和政策方面,各地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都在积极制定和建设高于国家标准的区域标准。江苏省在电子废物处理处置的区域法规和政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关于规范全省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建设的通知》(苏环控〔2005〕61号)、《关于暂停受理部分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及从严审批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的紧急通知》(苏环控〔2006〕30号)等。江苏省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设置了《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准入条件研究》的环保管理研究课题(苏财建〔2007〕157号),主要针对电子废物的处理处置管理和行业准入条件进行研究,制定出高于国家标准,同时更符合江苏实际的区域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废线路板处置利用行业环境管理行为,提升利用处置水平,促进工业废物处置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处置利用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8〕107号)中在生产及经济规模、项目选址、生产工艺三个方面提出了环境管理要求。
(1)生产及经济规模
为提升集中处置企业的规模,强化其经营活动的规范性,以确保环境安全,从事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土地费用)应不低于500万元,年处理能力(首期规模)不得小于3000吨。
(2)项目选址
新建废线路板处置利用企业必须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3)生产工艺
所用生产工艺必须符合无害化处置、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
废线路板利用企业,铜提取率必须达到95%以上,优先采用干法分离、热解法和高温热处理法,不得采用水力摇床分选作为主要加工方式;禁止采用露天焚烧、简单酸浸、冲天焚烧炉等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处理后的粉末必须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3.2 国内外废线路板处置利用技术现状
废线路板作为一种典型的电子废物其资源化利用技术可以分为三大类型,即湿法冶金法、热处理法和机械物理法,技术特点、污染类型及污染治理成本比较分析见表3-1所示。湿法冶金法是根据各种金属的化学稳定性差异,通过浸取方法分步从废线路板中回收贵金属;热处理法是通过焚烧、热解、熔炼等高温加热手段去除废线路板中的非金属物质,使金属得到富集并可进一步回收利用,常用的有焚烧和热解;机械物理法是预先对废线路板进行机械破碎,然后根据废线路板的组成材料间的物理性质差异,采用磁选、涡流电选、液体浮选、风力分选、静电分选等物理方法分离回收金属和非金属材料的方法。
表3-1 不同废线路板回收技术比较
工艺名称技术特点污染类型污染治理成本
机械物理法(干法)各种金属难以完全分离,仅能收集金属富集体和非金属富集体粉尘量较大低
机械物理法(湿法)废水量较大低
湿法冶金(氰化法)可获得纯度较高的金属单质或其化合物少量含氰废气、大量含氰废水、大量废渣较高
湿法提金(酸溶法)大量酸性废水、大量酸性废水、大量废渣较高
火法冶金可获得各种金属元素组成的金属富集体,对低熔点金属如锡、铅的回收率低大量有毒有害废气(含二噁英、铅、锡等低熔点金属)高
热解可回收各种金属元素组成的富集体,还可回收一部分非金属产品大量有毒有害废气(含溴废气)较高
瑞典、德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废旧线路板的回收处理,多采用高温炉焚烧、静电分选、风选等无害化处理技术,但处理成本比较高。其中静电分选和风选是目前国际上常用的两种物理机械处理方法。静电分选的精度在95%以上,最高可以达到99.9%,但其成本比分选要高。
4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4.1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通过对废线路板综合利用行业的现场调研,摸清行业综合利用工艺和水平、污染物产生指标、污染治理工艺和水平、再生产品等,充分考虑到江苏省废线路板综合利用行业的现状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等,以国家环保的技术政策为依据,坚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制定废线路板综合利用行业从污染源头控制到末端治理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从而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4.2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处置利用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8〕107号)内容,编制工作计划及编制大纲,在国内外资料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江苏省废线路板综合利用行业污染控制技术调研。采取现场调研、专家咨询、文献收集等方式掌握企业现有处理处置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在此基础上,编制标准初稿,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标准的内容,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最后形成报批稿。
根据资料调研和多次专家讨论、审议,形成本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如图4-1所示。
图4-1 标准编制工作路线图
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5.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选址和设备设施要求、废线路板的收集、运输和贮存、污染控制要求、再生产品控制要求、运行管理要求、规范监督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废线路板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废线路板综合利用企业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节列出了条文中出现的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5.3 术语和定义
分别定义了废线路板、预处理、干法分离、高温热处理法、再生产品等必要的术语。内容如下:
5.3.1 废线路板(waste circuit boards)
是指由高分子聚合物(树脂)、玻璃纤维或牛皮纸及高纯度铜箔以及印制元件构成的电路板丧失使用价值后的产物,包括废弃的电路板(包括废电路板上附带的元器件、芯片、插件、贴脚等)、电路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和不良废板等。
5.3.2 综合利用(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废线路板的综合利用,是指废线路板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全过程,其目的在于从废线路板中提取有价金属,实现废线路板的资源化。
5.3.3 预处理(pretreatment)
废线路板的预处理,是指在进行分选工序前的准备过程,一般包括拆解、破碎等步骤,其目的在于确保后续工段的正常稳定运行。
5.3.4 干法分离(dry separation)
干法分离,指对废线路板进行机械破碎,并利用其材料的不同密度、导电性和磁性等特性进行分选回收资源的活动。
5.3.5 高温热处理法(high-temperature heat treatment method)
高温热处理法,指利用焚烧、热解、熔炼等工艺使废线路板中金属和非金属物质分离,从中回收金属的活动。
5.3.6 再生产品(recycled products)
在废线路板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再次利用价值的产物,主要包括铜粉、作为制备建材原料的树脂粉。
5.4 企业选址和设备设施要求
5.4.1 一般要求
废线路板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规定的危险废物(代码为HW49,900-041-49),根据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企业应获得经营许可证,并按类别从事经营活动。
为提升综合利用企业的经济规模,强化其经营活动的规范性,以确保环境安全,对建设企业的注册资金、处理规模等方面提出一般性要求,新建(已有)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土地费用)应不低于500万元,用于线路板处理处置过程的环保设备(设施)投入不少于总投资的30%,年处理能力(首期规模)应不小于3000吨。对于工艺技术的选择,企业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企业应确保其安全、稳定、高效率运行。
5.4.2 选址要求
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城市工业发展规划要求;新建企业宜优先选择工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尽量避免企业受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对区域水位、环境敏感目标等提出相应要求。
5.4.3 设施设备要求
结合各项工艺处理的特点及环境风险,明确企业应采用干法分离和高温热处理工艺,不应采用水力摇床分选、露天焚烧、简单酸浸、冲天炉焚烧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为确保废线路板中铜的回收率,鼓励企业应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尽可能降低物料损耗。
5.5 废线路板的收集、运输和贮存
5.5.1 总体要求
废线路板的收集、运输、贮存均应满足《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在装有废线路板的容器应粘贴危险废物标签,转移过程中不应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线路板。
5.5.2 收集
为推进废线路板高效便捷收集,结合省内部分地市试行较好的机制,鼓励产废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公共信息交易平台等正规途径开展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的经营活动。
5.5.3 运输
为防止废线路板在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公路运输工具应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的要求。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等应经过危险废物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包括防火、防泄漏以及应急联络等,具备应对危险废物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5.5.4 贮存
在省内调研过程中,部分综合利用企业由于树脂粉等次生危废的处置去向难以落实,均积压在仓库内。为避免超期贮存现象的发生,企业应合理设置废线路板及次生危废的的贮存面积,明确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企业在贮存过程中应建立健全台账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对危险废物进行全流程管控。
5.6 污染控制要求
5.6.1 入场分析要求
废线路板中的有害成分以重金属及溴代阻燃剂为主,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仅考虑有价金属铜的含量,对于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重金属并未关注,故要求企业需对入厂的线路板中重金属含量的分析能力。此外,鉴于溴代阻燃剂目前国内并未有明确的检测方法,待后续国家或行业制定相关检测方法后,再根据需要考虑是否纳入入厂分析的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入厂分析记录表的台账,按“一厂一档”方式建立数据库,数据应保存五年以上。
5.6.2 工艺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1、预处理
针对废线路板(含电子元器件和不含电子元器件)分别明确预处理的技术路线与要求,并鼓励采用自动化的设备进行。针对含电子元器件的废线路板,应采用机械拆解的方式对废线路板上的附着物进行拆解,主要包括电缆、塑料、大块铝件、电子元器件和锡铅焊料等。为控制预处理产生粉尘的排放,在预处理过程中应进行负压设计,并确定除尘设备的集气罩风速、风量、风压、尺寸等各项参数。
2、干法分离
根据省内废线路板综合利用企业调研,大部分企业均采用干法分离技术,后期分选通常采用重力分选、风力分选和静电分选等技术,为确保分选效率可采用多级组合的方式提高分选效率,分选效率的提高有助于降低铜粉中树脂的含量。
为避免在预处理过程中粉尘逸散到车间对环境造成影响,保证车间的整体清洁,废线路板的干法分离过程应针对产生的粉尘合理确定除尘设备的集气罩风速、风量、风压、尺寸等各项参数。
3、高温热处理
依据《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高温热处理应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特征选用专用的焚烧炉,并且需严格控制焚烧温度和焚烧时间,确保废线路板有机物的充分燃烧,控制焚烧过程中有害气体的产生。
5.6.3 末端污染控制要求
1、大气污染控制
废线路板上电子元器件机械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含有丙酮、苯酚等的有机气体和含溴、氯的酸性无机气体,应经过负压收集,并采用喷淋、活性炭吸附等方式进行处理,控制烟气中含铅量及其它污染物含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中的规定。
干法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含有树脂粉和玻璃纤维的粉尘废气,为防止其无组织排放,应经过有效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或静电除尘等方式进行处理,废气颗粒物的排放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中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执行,尾气排放高度应不低于15米。
高温热处理法会产生溴化氢、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为避免其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应配备完善的尾气治理设施,废气的排放应严格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的排放限值执行,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次生废物污染控制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线路板(含电子元器件)经预处理分离的电子元器件,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利益或处置;干法分离的树脂粉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委托有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高温热处理产生的焚烧炉渣主要为金属成分,可委托金属冶炼企业利用;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企业应对在废线路板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贮存和利用的次生废物(废电子元器件、废树脂粉、炉渣和飞灰等)的数量及去向进行详细记录,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
3、无组织排放污染控制
在工艺控制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无组织排放现象的出现;尽可能将工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使企业厂区及周边无组织VOCs和粉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发现无组织排放现场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把有害排放物纳入有组织排放系统。
4、噪声污染控制
为避免企业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厂界的噪声标准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要求,对于破碎机、分选机、风机、空压机等运行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当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对于搬运、手工拆解、车辆运输等非机械噪声产生环节,应采取可减少固体振动和碰撞过程噪声产生的管理措施。
5.7 再生产品控制要求
5.7.1 总体要求
为加强废线路板在综合利用过程中的监管,控制再生产品的环境风险,避免再生产品流入与人体直接接触的行业,对企业再生产品的数量、流向等做好台账记录。
5.7.2 铜粉的控制要求
根据省内废线路板综合利用企业调研,干法分离技术提取的铜粉并未制定行业标准,存在废树脂粉混入冶炼企业的环境风险。因此,需对该铜粉中铜的含量提出要求,确保其不低于90%,铜含量的测定按照《合质金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铜量的测定 碘量法)》的方法进行。
对于金属冶炼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尾气处理系统,避免树脂粉高温过程中有害气体的排放,尾气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的排放标准限值。
5.7.3 废树脂粉制备产品的控制要求
根据文献调研情况,废线路板中除含有C、H、O及金属元素外,还含有约5~15%的用于阻燃作用的Br元素。对树脂粉进行再利用处置的过程中,无阻燃剂去除的预处理过程或针对性的工艺,未能对阻燃剂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有效控制,并且树脂粉中残留的重金属的析出会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影响。
废树脂粉制备产品,主要是利用其耐热性、阻燃性、质轻等常规填料不具有的优良特性,在不破坏材料分子结构的情况下掺杂到有机或无机材料中用作增强材料或替代材料,不但使能树脂粉得到有效的处置,而且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产品的成本,显著改善产品的某些性能,如机械性能、耐热性、电性能、尺寸稳定性、耐磨性能等。目前废树脂粉应用到无机再生产品中主要为室外建筑材料(混凝土、免烧砖、耐火材料等)、各类景观材料(石膏模型雕塑、各类板材等);应用到有机再生产品中主要是作为填料添加到各类树脂基塑料(热固性和热塑性)中制备的复合材料。
因此,以废树脂粉作为原材料制备建材时,应根据废树脂粉的性质、成分,确定其掺入比例,确保其制备的产品满足相应的产品性能标准。在未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的情况下,再生产品应标有再生利用标志,不宜作为直接接触人体的制品或材料。
为降低废树脂粉的环境风险,以树脂粉为原料制备建材时,应充分考虑其中重金属的含量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参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塑型材》、《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特定有害元素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等室内用涂料或型材中重金属含量的标准,提出废树脂粉用做建材时应满足的重金属含量限值,如表1。
表1 废树脂粉中主要重金属含量限值
重金属限值(mg/kg)
铅(Pb)≤90
镉(Cd)≤75
铬(Cr)≤60
汞(Hg)≤60
5.8 运行管理要求
为规范处置利用行业的环境行为,加快行业内企业的提档升级,促进处置再利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还应在企业运行基本条件、人员培训、废线路板接收、交接班及运行登记制度、监测及评估制度、应急预案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5.8.1运行基本条件
为保证企业正常从事安全生产活动,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企业在进行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前需在人员、规章制度、劳保措施及检测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
5.8.2 人员培训
为保证企业正常从事安全生产活动,企业有义务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的法律和规则制度、企业运行的工艺流程、劳动安全防护、事故的应急操作程序、设备的日常操作及事故处理等。
5.8.3 废线路板接收
废线路板接收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接时应认真核对废线路板的数量、种类等,确认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相符合并进行登记。
5.8.4 交接班及运行登记制度
为保证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主要包括生产设施设备等的交接、运行记录的交接、共同巡视进行现场实物的交接以及交接程序未能完成时及时向管理负责人报告等。
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薄,详细记载每日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废线路板的类别、数量、有无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有关规定,保管需存档的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薄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期保存。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这些准确信息建立数据库,为管理和处置废线路板提供可靠的依据。
为加强废线路板在综合利用过程中的监管,企业应详实记录设施运行状况、设施维护和回收处置生产活动,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录;废线路板接收登记记录;废线路板进厂运输车车牌号、来源、重量、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记录;生产设施运行工艺控制参数记录;生产设施维修情况记录;环境监测数据记录;生产事故及处置情况记录等。
5.8.5 监测及评估制度
在企业的正常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进行监测,了解净化设备的运行情况,保障废气的达标排放,主要包括采用干法分离法时对粉尘等指标进行定期监测,采用高温热处理法时对烟气含氧量、SO2、NOX、HBr等指标进行在线监测,并定期监测二噁英类因子的浓度。并且应定期对企业厂界内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
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社会责任,本着公开透明原则,根据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等要求,及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定期向外界公布。并定期对企业的设施、设备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和评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8.6 应急预案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生命财产的损失,依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8号)的要求,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9 规范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XX负责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