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围绕中国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研究的论文有很多,你讲到的是其中一个研究结论,有的专家认为我们要实现这个目标有难度,我们还看到很多研究,认为中国能够提前实现这个目标。专家学者们从他们各自的专业领域,根据他们获得的数据,用他们自己的方法来开展研究,对中国能不能够实现2030年自主贡献目标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考察了中国应对气侯变化的政策措施,其中会有一些好的建议,我们会认真吸取。但这些不同的研究结论只代表有关机构和专家个人观点。
在中国实现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这个问题上,我想强调两个“不要低估”。
第一,不要低估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实现这些目标的难度。我们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很突出,还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消除贫困、防治污染等各种繁重的工作任务,近期还要面对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实现2030年目标的难度可想而知。就像李克强总理指出的那样,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这些目标肯定不是能提前很多年、很顺利就实现的。我们制定的目标是充分考虑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能力,同时也考虑到我们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到我们对全球应对气侯变化的贡献,经过认真研究,做出的审慎决策。它不可能是轻而易举达到的。
同时还有另一个“不要低估”,不要低估中国政府对于落实自身承诺的坚定信心,不要低估中国政府为促进本国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全球气侯变化做出努力的决心。我们将持续地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来确保我们已经做出的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实现。
当前工作重点就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十三五”碳强度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十四五”我们要进一步制定应对气侯变化的目标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十四五”方面我们还要做很多工作,因为“十四五”非常重要,是我们落实2030年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样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进一步把应对气侯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的联系起来,这也是在不久前结束的国家应对气侯变化领导小组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的。
实际上前面我已经介绍了,下一步我们要把应对气侯变化的目标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应对气侯变化工作,并且与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领域更好的衔接。
在继续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十四五”我们将继续实施强有力的碳强度下降控制目标,同时我们还将积极稳妥的支持鼓励部分地方行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开展二氧化
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为我国整体实现目标做出贡献,为其他的地方和行业提供学习借鉴。
我们将在“十四五”继续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开展分解落实考核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设定、分解落实和考核工作将会进一步跟我们生态环境系统现有的工作结合起来,利用好我们强有力的生态环境系统监督、督察职能。
我们目前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主要是围绕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在“十四五”我们将推动开展二氧化碳以外的其他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工作。
第二,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现在我们开始着手推动,希望在“十四五”期间有更好的进展,就是温室气体管理的工作。首先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由生态环境部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包括统计、能源、林业等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温室气体管理和统计机制。开展温室气体数据的年度发布工作,目前为止我们现有的机制、人员、资金支持都不能满足年度发布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要求,如果不能做到这点我们就很难履行《巴黎协定》对履约透明度的要求,这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工作。
第三个工作,“十四五”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进入平稳有效运行的阶段,在“十四五”期间交易范围、交易品种都将进一步扩大,法律制度体系、数据管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总体上将基本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跃、监管严格、公开透明的全国碳市场。
第四,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适应气侯变化工作,进一步根据适应气侯变化工作的需要,在“十四五”期间考虑在现有的国家适应气侯变化战略基础上进行更新、充实,开展落实战略的具体行动,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同时进一步开展适应气侯变化的国际合作,同时将适应领域我们国家好的做法,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树立样板,当然我们也会向其他发展中国家学习经验。
第五,在“十四五”期间,我们在应对气侯变化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工作方面将进行全面融合,在目标规划、政策、监管、考核各个方面形成统筹融合、协同增效、不断完善的机制,包括工作机制、队伍、能力等方面,确保这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有效的实施。
第六,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方面,我们将继续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坚定不移的支持多边主义,坚定维护联合国气侯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进一步开展气侯变化南南合作。我们的重点是推动《巴黎协定》的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各国履行承诺来采取已经做出的承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