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在官网发文再次点名央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其控股子公司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且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事实上,此前一周,生态环境部刚通报过中国五矿旗下稀土公司。随后中国五矿旗下稀土板块上市公司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稀土”)发布公告称,所属分离企业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下称“赣县红金”)因
环境污染问题自行停产。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五矿是以金属、矿产品的开发、生产、贸易和综合服务为主,兼营金融、房地产、物流业务,进行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
近几年来,中国五矿多家子公司连续被曝环境污染问题,是不是经营不善,没有能力在环保方面加大投入么?
非也!中国五矿是由原中国五矿和中冶集团两个世界500强企业战略重组而成,2019年世界500强排名112位。今年6月中国五矿发布新书《使命的成就》,书中称,战略重组后的新中国五矿已实现了利润“三年两翻番”。8月22日晚间,五矿稀土发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0.11亿元,同比增加245.97%。
既非力有不逮,又为何在环保问题上屡错不改?
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且故意隐瞒
今年7月10日,中央第七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始对中国五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五矿集团后,陆续收到多起关于营口中板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群众投诉。
“生产时有时候冒红烟,有气味,家距离工厂不到1000米,不敢开窗户。”、“未建烟气脱硝设施,生产时有时候冒红烟,有时候黑烟,对周边污染严重。”、“生产废水颜色发黑即排入下游河流,污染河流。”
群众投诉中这样的描述得到了督查组的证实。督察组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和承诺淘汰落后生产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据督察组介绍,2003至2005年期间,营口中板公司陆续建成投产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因不符合当时产业政策,2005年9月,该公司向营口市发改委承诺,“在现有高炉炉役结束后(2010年前),改为国家倡导和世界先进的熔融还原技术,淘汰现有铁前和高炉、烧结机”。
该公司还向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承诺,“在5500毫米宽厚板工程建设完成并实现达产后,将现有的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拆除”;2005年10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工程时,也明确要求“淘汰现有2800毫米轧机生产线”。
2005年9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原环境保护厅均指出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等设备不符合国家准入条件,要求在2010年前淘汰。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配套工程中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要求,淘汰现有4台450立方米高炉和132平方米烧结机”。
但督察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以及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仍在正常生产。
可见,时隔14年,营口中板公司“以新代老,上大压小”的承诺仍未兑现。
督察发现,2014至2018年,营口中板公司因环保手续不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共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40次,累计罚款2320.98万元,其中600平方米烧结机因配套脱硫脱硝工程迟迟未建成投运被“按日计罚”处罚11次,累计按日计罚天数多达306天。
督察中还发现,营口中板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问题多发频发。仅2019年以来,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132平方米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有218次小时均值超标、二氧化硫浓度有9次小时均值超标、氮氧化物浓度有42次小时均值超标。
2019年7月19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新1号2300立方米高炉出铁过程中有大量烟尘无组织排放。
讽刺的是,营口中板公司于2018年5月被原辽宁省工信委纳入“辽宁省第一批绿色工厂名单”,并于2019年7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第四批绿色工厂公示名单”。
“绿色工厂”的名号从何而来?原来,该公司在绿色工厂申报中,存在瞒报和虚假填报的现象。
2017年8月,原辽宁省工信委发布的《关于开展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指出,申请绿色工厂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经查,该公司自2015年至2017年8月,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原营口市环保局处罚26次,罚款共计2200.8万元,但在申报绿色工厂的材料中,该公司只字未提,故意隐瞒违法事实。
营口中板公司在编写《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时,仅提供一份不能全面准确反映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测报告,并称其“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连续稳定达标排放,满足钢铁行业及辽宁省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当前,营口中板公司的网站上挂着一些新的承诺:新建转炉三次除尘正在进行土建施工,预计10月底完工。老料场全封闭升级改造项目主跨封闭施工已基本完成,项目预计9月底完工。
五矿稀土存多种环境问题,且久拖不治
赣县红金位于江西省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2008年10月由中国五矿收购,成为中国五矿二级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主要通过萃取分离工艺生产10余种稀土金属氧化物产品。
此前的8月14日晚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7月17日现场督察时发现,赣县红金污染问题久拖不治,敷衍整改,且多个环境违法问题并存。
督察通报称,企业消极应对督察整改。该公司4个萃取车间和3个附属车间,存在明显的氯化氢和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2016年7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督察;2018年6月,又对江西省开展“回头看”,并多次转办群众举报问题。但该公司始终态度消极,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整改措施。
特别是在2018年5月,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前夕,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专门责成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加快整改工作,该公司也承诺在2019年7月前完成整改,但截至本次现场督察时,企业尚未开始整改工作。
通报称,企业弄虚作假应对督察检查。2018年6月,因环境污染等问题,地方政府责令这家公司所在的红金工业园(一期)范围内企业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被列入搬迁范围。在明确搬迁计划以后,这家公司既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降低排放,也不采取必要的减产限产措施减少污染,仅在萃取槽设置水封以应付检查。
本次督察前夕,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要求各生产企业报告环境污染隐患问题,该公司隐瞒事实,上报称“问题已整改到位”。在督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紧闭门窗,有关负责人声称企业已经停产。督察人员发现该企业车间所有生产设备都在正常生产,车间内异味十分严重。
同时,这家企业多种环境问题并存。企业目前形成的稀土氧化物分离产能已是2004年环评批复产能的3倍以上。督察人员发现,各期改扩建项目均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督察发现该企业还存在污水处理站污泥不规范堆存,化学品储罐围堰设置不规范,以及由于污水沟与雨水沟连通,污水可直接漫流外排等问题。
据了解,对于环保督察的通报,五矿稀土称,公司召开了环保督察工作专题会,深入剖析原因,迅速采取行动,并安排赣县红金自8月15日起自行有序停产,确保整改到位。
五矿稀土还提到,通过此次督察,公司深刻认识到赣县红金在环保与整改方面存在认识高度不够、推动力度不足的问题。中国五矿方面也称,针对督察组在红金稀土发现的问题,诚恳接受,完全认领。
对于中国五矿下属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