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突出。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检察机关、水利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8月29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专项行动,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707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937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80.8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38.7万吨。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治,黄河流域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19日,水利部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自2018年12月7日起,最高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水利部联手组织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倡议发起、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河务局联合实施。
黄河
流域治理,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当前我国尚未对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出台统一标准,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湿地修复措施尚无细化规定。“我们特别注重检察公益诉讼同步推进被损害生态环境的生态修复工作,促进黄河生态保护与保障民生协调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同时积极探索实践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黄河全流域协作联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新模式,形成了黄河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保护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在沿黄九省(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下,检察机关、水利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建立“河长+检察长”等多种形式协作机制,联合排查,信息互相互通,加大办案力度,及时督促问题整改。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不同行业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检察公益诉讼有效助力提升了黄河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水平。截至2019年7月底,检察机关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1097件,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