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印发《柳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柳州治理“臭气”,从严管限排的“治标”向系统防治的“治本”转变。
《方案》明确柳州市将以工业涂装、化工、木材加工、包装印刷、汽车修理4S店等5个行业为主要控制对象,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治理,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和VOCs防治水平。按照目标要求,到2019年底,VOCs重点监管企业全部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全市VOCs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并稳定达到控制标准要求。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对VOCs排放企业开展执法监测,对没有安装VOCs防治设施或监测浓度超标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方案》中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如上5个行业分别提出的治理要求,我们列出木材加工领域和工业涂装领域的VOCs管控要求,发现市生态环境局针对不同领域的VOCs排放管控实际,对治理工艺进行了不同的要求和定位,尤其对活性炭和光氧化VOCs治理工艺的使用进行了适用定位描述,针对不同行业VOCs排放源及行业实际,提出适用技术,是否是监管层级的进步?下面来看原文描述:
(1)在木材加工领域,对产生VOCs的涂胶、制胶、热压等工序,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鼓励采用多级活性炭、UV光解等灵活性较大,占地小、投资小运维成本低的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2)工业涂装领域,推进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VOCs排放控制。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涂料;规范配置吸风罩、连接管道、匹配风量的风机等更有效的手段,加强喷涂、干燥(烘干、自然晾干)室、原料调配、打磨(含抛光、油磨等)等一序产生VOCs及粉尘的收集,VOCs产生源设置在封闭空间中,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进出口处呈负压状态,收集总风量能确保开口处保持微负压(敞开截面处的吸入风速不得小于0. Sm/s);加快生产工艺和治理方式的升级改造,实行自动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加工过程中机械自动化生产水平,减少人工操作行为。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高效末端治理披术。治理技术建议不使用等离子、单纯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等单级治理技术,鼓励采用前处理后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燃烧等污染物去除效率较高的技术。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