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嘉兴市绿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沃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曹冠等13名被告人污染环境案,检察机关同时对曹冠等21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三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曹冠、胡余保为谋取非法利益,赴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等地,主动勾结工业垃圾运营企业人员俞永康等人,将含有有害物质固体废物运输到芜湖市,伙同陈照明等人,在芜湖市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及繁昌县高安、横山、赤沙、新港四处倾倒点进行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固体废物总量7840余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18万余元。公诉机关还指控了被告人胡余保伙同他人非法倾倒工业污泥的事实。
公诉机关同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嘉兴市绿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沃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曹冠等21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对其非法倾倒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27.58万元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33.99万元承担责任,各被告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要求所有被告对本次污染环境行为在安徽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求胡余保对其非法倾倒工业污泥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公私财产损失579万余元的责任。
庭审前,三山区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有无罪轻证据等程序性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进行证据展示、归纳争议焦点,为庭审有序推进做了充分准备。法院对没有委托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被告单位,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中,法院根据辩护人的申请,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该案系三山区法院审理的首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同步视频直播。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及被告人亲属约100余人旁听庭审。
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