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国固废网获悉,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静脉产业园
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投资为41534万元,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9年10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10月16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用地位于现有缙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域内。园区用地面积为184亩。日处理城市垃圾500吨,配置1台处理量为5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协同焚烧生活垃圾415t/d、含水率60%的市政污泥28.5t/d、餐厨垃圾处理后的沼渣8.86t/d、一般工业固废8.3t/d、分选后陈腐垃圾25.54t/d、农业生物质余量23.3t/d)+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1条处理量为50t/d(含水率60%)的市政污泥热干化线扩建位置;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40t/d餐厨垃圾处理线;预留1条处理能力为50t/d陈腐垃圾分选线扩建位置;设置一座7.4万立方米的应急填埋场;搬迁现有填埋场的调节池,合并新建一座14000m3调节池,并建设一座350t/d渗滤液处理站。
上述建设内容除污泥热干化和陈腐垃圾分选线外均不考虑今后扩建位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喷射脱酸+布袋除尘+1#GGH+湿法脱酸+2#GGH+SGH+SCR(氨水)”工艺。
本项目规模较大,子项目较多,对申请人做出严格的信用要求、业绩要求和资金要。其中资金要求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4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或银行现金存款,两者可累加)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与其他方式不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合格制,但限制了参与人数。规定,“当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10家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全部为合格申请人;当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10家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得分在前十位的申请人视为合格申请人。”
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家的,应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详情如下:
缙云县静脉产业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日 期:2019年10月09日
采购编号:0747-1960SCCZU170
本项目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申请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名称
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以下称“项目”或“本项目”)。
1.2 项目授权主体
缙云县人民政府
1.3 项目实施机构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
本项目用地位于现有缙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域内。园区用地面积为184亩。
2.项目规模
本PPP项目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投资为41534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日处理城市垃圾500吨,配置1台处理量为5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协同焚烧生活垃圾415t/d、含水率60%的市政污泥28.5t/d、餐厨垃圾处理后的沼渣8.86t/d、一般工业固废8.3t/d、分选后陈腐垃圾25.54t/d、农业生物质余量23.3t/d)+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1条处理量为50t/d(含水率60%)的市政污泥热干化线扩建位置;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40t/d餐厨垃圾处理线;预留1条处理能力为50t/d陈腐垃圾分选线扩建位置;设置一座7.4万立方米的应急填埋场;搬迁现有填埋场的调节池,合并新建一座14000m3调节池,并建设一座350t/d渗滤液处理站。上述建设内容除污泥热干化和陈腐垃圾分选线外均不考虑今后扩建位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喷射脱酸+布袋除尘+1#GGH+湿法脱酸+2#GGH+SGH+SCR(氨水)”工艺。
3.PPP项目合作:30年(含建设期2年);
4.项目运作方式:BOT
1.5 采购需求及内容
本PPP项目以BOT方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社会资本,由政府方授权的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比例为30%)与中标社会资本(占股比例为70%)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额的30%),与采购人签署PPP项目合同,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并在项目合作期结束后将本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1.6 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主体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d.chinatax.gov.cn/xxk/)等网站查询结果(或截图)。
3. 业绩要求
申请人应至少具有一个处理规模在500吨/天或以上的已投入运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
(1) 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应提供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项目合同,或BOT、BOOT、BOO项目合同,合同至少应包括首页、签字页及能够体现项目处理规模和焚烧炉型的描述页,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处理规模的,须出具带有业主公章的业绩证明。
(2) 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业绩作为申请人的业绩时,应提供股权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股权证明材料须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查询股权结构页面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股权关系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报证明。
(3) 已投入运营的项目应该提供环保验收文件,及近半年的垃圾处理费结算证明。
4. 人员要求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在处理能力500t/d(含)以上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职位,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须提供申请人或其控股的公司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为准,不必须截至2019年9月,但至少应包括2019年7月的社保证明;境外企业可提供其境内全资子公司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但需同时出具母子公司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5. 财务要求
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4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或银行现金存款,两者可累加)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要求
① 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 港、澳、台企业需说明实际情况,据实依法提供资格条件1-4项要求中的等同有效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和保证。
④ 提供的上述有效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原件备查。
1.7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10家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全部为合格申请人;当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10家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得分在前十位的申请人视为合格申请人。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家的,应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1.8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9年10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10月1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请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注册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未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获取文件时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 1277。
1.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1.递交方式:现场派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0月30日09:00-09:30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五套,电子文档两套(需为U盘)。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1.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李工
电话:13867051032
详细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90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工 梁工
电话:15201612719 / 18810687255
传真:010-59368201
Emai:qichenhao@sinochem.com;liangtao02@sinochem.com
详细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邮编:100045
监督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0578-331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