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酸洗磷化电泳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固废部分)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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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
酸洗磷化电泳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9年10月27日在丰县组织召开了《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酸洗磷化电泳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人员,会议邀请3名专家,共10人,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现场核查了调试生产期间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审阅了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在丰县电动车产业园投资500万元建设了年酸洗磷化电泳喷涂15万套电动三轮车车厢车架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条酸洗、磷化及电泳生产线,1条喷漆及烘干生产线,1套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劳动定员40人,8小时/班,1班制,年工作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了徐州丰县经济发展局的备案文件(备案证号:丰县经济发展局备[2019]43号)。2019年6月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酸洗磷化电泳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7月10日取得了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丰环审[2019]070号)。
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竣工并调试生产。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10月21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32%。
4、验收范围
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酸洗磷化电泳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固废产生、收集、管理、暂存、处置情况。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结合现场勘察,该项目固体废物种类减少,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固废
1、环评批复要求
环评批复要求: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漆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滤袋(含滤渣)、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酸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执行。
2、现场检查情况
厂区建设了3个危废库,分别位于厂房东侧及南侧建设,面积分别为:15m2、15m2、50m2。固废库位于厂区最东侧,面积为15m2,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酸委托徐州清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委托连云港市赣榆金成镍业有限公司处置;废漆渣委托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滤袋(含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性漆桶、废过滤球委托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催化剂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纸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依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二)其他环境保护要求
1、环评批复要求
(1)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施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2)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针对厂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现场检查情况
(1)危废暂存场所已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标识。
(2)厂界外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酸洗磷化电泳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及批复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酸洗磷化电泳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同意《徐州美苏电动车有限公司酸洗磷化电泳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固废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完善各类固废收集、暂存和管理处置台账。
验收组组长签名:
2019年 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