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宿迁市区生活
垃圾分类和治理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显示,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名称为北京环境有限公司,中标价约为1.2亿元。
项目引来多家企业争夺,侨银环保、联运环境、中国天楹等12家环卫领域知名企业都名列其中。
项目总投资约为1648.48万元。服务期限为10年,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并结合国家有关于PPP项目的政策及运作实务,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 OM(委托运营)运作方式。
宿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项目的区域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64平方公里除去运河以东的地区,东至运河、西至迎宾大道、南至北京路、北至双庄大道(宿城区运河堤路和骆马湖二线大堤),覆盖宿城区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部分区域,最终实施范围以实施机构要求为准。
垃圾分类过亿的事不止在江苏地区,同样也发生在浙江地区。
近日,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及项目村名单,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高塘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及永久村等全省167个资源化站点及530个项目村入选,预计总投入超4亿元。
2019年11月1日,浙江发布全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类别,主要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并对“四大类”垃圾的投放规定、收集设置、运输要求、处理方式、分类标志、收集容器等方面作了明确说明。即日起,垃圾分类正式有了“浙江标准”。江浙两地垃圾分类新闻同时引爆舆论。
江浙两地环卫市场化程度高,起步早,垃圾分类过亿落地于此也是有适合的土壤。
开发项目多样化,普惠于民
今年下半年,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舟山市“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企业采购项目,项目中提出创建具有舟山特色的“全品类、全覆盖、一体化+精准分类指导服务”的体系品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吴江区江陵街道发布生活垃圾分类“以物换物”市场化服务,项目中对于“以物换物”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环卫科技网数据监测平台显示,9月18日,荣盛环保中标南京市溧水区垃圾分类项目,中标金额约1608.6万元。10月30日,浙江湖州市垃圾分类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金额为1363.7万元。种种例子说明“江浙”地区垃圾分类已经在做好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从“被动消极”转为“主动积极”,搭建政、企、社合作平台,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业态发展。
起步早、成效快
早在2012年,江苏苏州就根据生活垃圾的属性,提出了“大分流”的概念,将生活垃圾分为日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餐厨垃圾、农牧市场有机垃圾,实行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处置。
2017年10月,江苏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制定的《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办法》提出的目标为:到2020年,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将达7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达60%以上;南京、苏州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两地的生活
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在浙江,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从城市走向乡村,实现普遍深入推广。
城市方面:
2010年2月,杭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同年3月25日,杭州市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几年的总结探索,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一竿子到底”的城市垃圾分类“杭州模式”基本确立。
农村方面:
据报道,2017年浙江农村垃圾分类在全国有3个领先:一是全省农村垃圾集中有效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全国唯一利用机器成肥的省份;三是全国唯一在农村展开垃圾分类的省份。浙江金华的农村垃圾“二次四分法”经验早已“走红”全国。
建立机制,做好“持久战”准备
1987年,那是一个改革春风吹满地的年代,浙江开始推行垃圾分类,按有机、无机垃圾进行分类。到2019年11月1日,发布全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这其中,是一个不断探索、发展的过程。
2019年,江苏省办公厅印发关于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9月1日,《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不分类垃圾将受罚。苏州今年也将正式出台管理条例。南京也正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立法工作,预计明年出台。
自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公共视野以来,对于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怎么样的方式能获得相对高的效率,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作为在国内较早开展垃圾分类的地区,江苏与浙江的探索值得借鉴。
继宿迁垃圾分类项目之后,各地又会在垃圾分类领域产生怎样的角逐,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