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吉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有什么内容呢?
方案先是点出了目前吉林省固体废弃物处置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并且由于与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差距较大,同时受限于人力、物力和资金因素,较难完成试点任务,因此没有推荐候选城市。
吉林省政府也随即要求,“正因为基础差,城市意愿低,更应该组织推动,加快补齐短板”。而且,方案表明,会“将工作基础好、城市优势明显和政府意愿强烈的城市,推荐参加下一批次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目标:
到2020年,淘汰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的包装物料。
2020年4月底前,各地政府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到2021年6月底前,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到2021年上半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到2021年上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9%以上。
到2021年上半年,重点用膜区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底前,各地政府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哪些企业会收益:
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
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
哪些细分领域会收益:
将生活垃圾、城镇污水污泥、建筑垃圾、废旧轮胎、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畜禽养殖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报废汽车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
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以秸秆还田、优质粗饲料产品、固化成型燃料、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为主要技术路线......
强化监管的行为:
绿色矿山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生产和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超薄农膜;固体废物集散地。
虽说,方案中表示与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差距较大,但是吉林省本身在固废处置工作的推进上并没有懈怠。
截至2019年5月,吉林省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32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8月,吉林发布了《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
定下的目标是:
2019年8月底前,各地级城市要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
2019年底前,各城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2020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长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底前,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此外,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和畜牧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要求,2019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2844万吨,利用率达到70%(含农民生活燃用约25%);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3368万吨,利用率达到83%(含农民生活燃用约23%);202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4063万吨,实现全量化利用(含农民生活燃用约21%)。
相关人员透露,截至2019年9月底,吉林省建成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8个,年可消耗秸秆380万吨;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量约为100万吨,年消耗秸秆130万吨;全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总计约1700蒸吨,实现供热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