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
盾安环境两度披露甩卖节能资产。
11月22日晚间,盾安环境发布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节能拟将持有的
天津节能65%股权及债权转让给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能源)。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格3.9亿元,债权3.9亿元,合计总价款7.8亿元。
待交易完成后,天津节能将转变为盾安环境参股公司,初步测算交易预计产生损失约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10月26日,盾安环境曾发布公告,拟将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武安市热力总公司,交易价格为2.78亿元,预计产生处置收益5015万元。
查阅公告,记者发现,早在2018年12月10日,盾安环境便与水发能源)达成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拟向水发能源出售天津节能的主要资产和业务。
最终经过尽调、审计、评估等合规化流程,并开展多轮谈判,浙江节能终于在2019年11月21日,与水发能源达成了对天津节能的股权转让协议。
评估报告显示,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下天津节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5.45亿元,由于天津节能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天津节能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零元。
记者关注到,截至到2019年5月31日,天津节能及权属企业总计应付盾安环境及其下属公司债务为18.15亿元。
公告称,为满足交易对方对天津节能财务结构的要求,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正式股权交割前,盾安环境将通过债转股方式,向目标公司增资12.16亿元。增资完成后,盾安环境通过浙江节能持有天津节能的股权比例不变,天津节能注册资本由6亿元增加至7亿元,资本公积由9.96万元增加至11.1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盾安环境承诺2019年-2022年,天津节能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76.69万元、9736.84万元、9836.87万元及1.06亿元。在上述承诺期内,如累计业绩达到四年净利润总额的,亦视为完成业绩承诺。
不过,公开资料显示,天津节能去年亏损9.37亿元;2019年1-5月,净利润为464.90 万元。
盾安环境为何急于甩卖节能资产?公告透露,2012年,该上市公司进入节能产业,先后在山东、河南、河北、山西、辽宁等地投资开发运营了10余个绿色供热(供能)项目。
2018年5月,盾安环境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现流动性危机,在集团整体资产“瘦身健体”的发展要求下,上市公司调整战略路径,拟通过处置节能项目,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确保资源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倾斜。
目前,盾安环境主要业务包括制冷元器件、制冷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节能服务系统解决方案。财报显示,盾安环境2019年前三季实现净利润为5.08亿元,同比增长1127.83%;扣非净利润为4406.37万元,同比增长2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