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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近一年时间。这一年中,其落地见效的情况如何?
在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说,《
土壤污染防治法》打破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局面,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了法治保障。过去一年间,各地在环境管理中,依据该法查处了多起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有31省份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共计一万余家。
据苏克敬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风险管控、分类管理,坚持明确责任、严惩重罚,确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法律责任体系。法律颁布后,生态环境部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渠道进行宣传解读,并举办专题培训班,推动社会公众、企业和政府部门管理者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贯彻落实土壤法的自觉性。
制定配套政策法规是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地的重要手段。苏克敬说,过去一年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同时研究制定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等的评审指南,计划2019年年底前出台。
此外,据苏克敬介绍,目前,北京等14省(区、市)已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涉及地块340块。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共计一万余家。同时,我国正在完善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法推进在排污许可证核发中纳入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工作,完善配套政策法规规范体系,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日常监管执法,通过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净土保卫战取得实效,保护土壤生态环境。”苏克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