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石表示,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2020年起,推进扬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工作。禁捕年限按照国家、省规定暂定10年执行。禁捕范围为长江扬州段干流和我市管辖范围内的8个保护区。
禁捕范围,分布在哪儿?
一段干流、8个保护区
“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抓长江大保护和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等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陈石说,市政府办已印发《扬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补偿等政策,维护渔民合法权益。
据悉,这次退捕禁捕水域包含两大板块,一是长江扬州段干流,二是我市管辖范围内8个保护区。具体包括: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射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河蚬秀丽白虾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高邮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实施方案》要求,今年12月底前,要完成长江扬州段干流和市管8个保护区的渔民退渔转产工作。2020年起,实现长江干流扬州段和各保护区常年禁捕,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渔民退捕,补偿怎么拿?
满足3个条件,按标准进行补偿
渔民退捕上岸,补偿按什么标准、怎么拿钱?按照“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验”要求,建立退捕任务台账,精准建档立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做好退捕渔民的资金补偿、转产转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关于补偿标准,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捕捞权收回,对核定的退捕鱼船,依法收回、注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再给予持证人一次性补偿。其次是对专用生产设备进行报废。核定的退捕鱼船、渔网和捕捞辅助工具等,经评估评定后,对船舶所有人给予补偿,并集中拆解报废。最后是临时生活补助。考虑到渔民退捕上岸后需要重新寻找岗位就业,决定按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转产期临时生活补助。
渔民上岸,如何再就业?
创业指导就业培训跟踪服务
“渔民退捕,也是为绿色生态发展作贡献,政府不仅会给予补偿,上岸后还可参加政府安排的转岗技能培训,引导再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陈石说,市、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方面将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创业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不断拓宽退捕渔民的就业门路,引导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创业。
“另外还有一项配套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渔民退捕后生产生活的关怀。”陈石说,为有效保障就业困难渔民的基本生计,《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对退捕的失水渔民,由户籍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照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予以安置。此外,还将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退捕渔民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渔民上岸安居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保障退捕渔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