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及灰霾站第三方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及灰霾站第三方运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9-728
三、项目预算金额:19400000元
最高限价:194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A郑州市辖区市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项目(中牟县、新郑市、经开区、金水区、郑东新区共37 个乡镇空气站的运维服务)525000052500002B郑州市辖区市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项目(巩义市、荥阳市、上街区、高新区、惠济区共39 个乡镇空气站的运维服务)500000050000003C郑州市辖区市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项目(新密市、登封市、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共36 个乡镇空气站的运维服务)470000047000004D9个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项目141000014100005E大气灰霾自动监测超级站设备运行维护项目8000008000006F112个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网络质控运维绩效考核项目22400002240000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详见附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郑财办购〔2012〕8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3.1 供应商须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取得CA密钥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6楼C区6015室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3.2 供应商凭企业CA锁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九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六楼),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九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六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01月07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71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1-6718930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19楼
联系人:毕先生 尹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28339、6592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