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暂定实行10年禁捕,天然水域将迎来一个较长时间的“休养生息”的机会。1月7日,记者从市农村农业局渔业渔政科获悉,为加强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全面保护,加快推进水产业绿色发展,绵阳市将完成168艘渔船退捕任务,涉及5个县(市、区)。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会议精神,绵阳市成立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绵阳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据介绍,绵阳市共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涉及盐亭县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三台县凯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绵阳市(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江油市)平通河裂腹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梓潼县潼江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此次退捕工作中,全市共需退捕渔船168艘,其中保护区内45艘,保护区外123艘,机动渔船49艘,非机动渔船119艘。2019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四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县(市)辖区内164名合法捕捞渔民退捕任务,2020年12月31日前将完成保护区所在地外的4名合法捕捞渔民退捕工作。
据了解,全市纳入“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平台”的合法捕捞渔民共有168人。将按照相关政策一次性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根据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创业意愿,采取集中培训、定点帮扶等多种形式对退捕渔民进行转产转业创业技能培训。在政策上加大对转产转业渔民的创业扶持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引导渔民积极创业。同时,对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等落实相应的补偿,切实保障渔民利益,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
禁捕期间,将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清理取缔“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