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81个水质良好湖泊在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湖泊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支撑流域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省玉溪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落实好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以抚仙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市之本、民生之要、发展之基,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生命线,全力保护好绿水青山。“十三五”以来,通过坚持规划引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抚仙湖水质稳定保持Ⅰ类,在全国81个水质良好湖泊保护绩效考评和省政府“十二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考核中均名列第一。
抚仙湖保护发展实现五个统筹:
一是统筹规划,实现“一张蓝图”引领。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人,整合《抚仙湖流域禁止开发控制区规划》等15项规划,高标准、高水平编制《抚仙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上位规划,合理划定生态、生产与生活空间,实现生态保护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多规合一”。
二是统筹治理,系统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统筹实施生态修复、流域截污治污、农业面源防治、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管理体系与能力建设5大类项目,目前项目开工率达93%,完成投资62.87亿元。实施15.17万亩“七彩·森林抚仙湖”建设,恢复植被3.2万亩,每年减少入湖泥沙约2万吨。完成截污治污工程建设,实现县城清污分流、污水入管进厂、清水入河道。
三是统筹近远期,以底线思维开展雷霆行动。2017年12月玉溪市启动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先后完成三阶段158个问题整改。22家中央和省市县属企事业单位全部退出一级保护区,实施生态修复660亩;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16户私营企业,拆除建筑面积81776平方米;25个采砂石场、3户水泥粉磨站、9户页岩砖厂、1090户规模畜禽养殖全部退出抚仙湖径流区。这些措施确保了抚仙湖一类水质的底线,同时也为远期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撑。
四是统筹城乡,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通过高耗肥、高耗水、高耗药的5.8万亩耕地流转休耕轮作,每年削减纯氮约4870吨、削减88.5%,削减五氧化二磷约2050吨。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成功引进云象原香、云蓝蓝莓等8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助推乡村振兴。按照“湖边做减法、城镇做加法”的原则,采取进城、进镇、进项目的方式规划9个安置区,全面推进环湖剩余2.2万余人生态移民搬迁,将抚仙湖流域发展成为“生态好、产业优、城乡美、百姓富”的和谐家园。
五是统筹流域,实现网格化管理。2017年玉溪市创新改革抚仙湖管理体制,将原本属于三个县的湖泊行政管辖权统一托管在抚仙湖径流区范围,实现了行政管辖与湖泊保护管理管辖范围的统一。通过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统一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同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保护与发展的成果,让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玉溪可持续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新时代齐心共创美丽湖泊保护发展大格局
一是立足“高位统筹”,加强政策管理、技术支撑,发挥国家省市工作合力。抚仙湖不仅是云南玉溪的抚仙湖,更是全国、全省的抚仙湖。这些水质良好湖泊需要从国家、省级层面抽调水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专家,对提供科学治湖技术支撑;对抚仙湖这类国家良好湖泊建议实行部省双牵头制,形成齐抓共管的保护格局,从国家和区域层面上统筹解决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从政策上支撑基本农田转为湿地、林地、生态农地,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是立足“一盘棋”,统筹组织架构、明确职责,破解“九龙治水”的困局。在湖泊管理上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神,建立与良好湖泊保护治理相配套的现代管理体制;将湖泊保护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一盘棋”统筹谋划,加强各级湖泊保护管理机构统筹协调,避免“九龙治水”现象。
三是立足“高站位”,通过系统规划、全过程治理,加强顶层设计科学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污染防治、湖泊保护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强化系统规划、顶层设计,近期先做控源截污的“减法”,长期做好可持续发展的“加法”。对
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中长期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定位、综合治理指标,并及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是立足“现代化”,统筹完善治理法规、配套制度,转变“救火式治理”的工作方式。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认识,尽快修订现有湖泊保护条例中不适应的方面,建立健全湖泊保护治理的配套办法、配套制度、配套措施,形成科学规范、系统闭合的湖泊保护治理制度规范体系。
五是立足“执行力”,强化责任、加大监督,转变“就湖抓湖”的治理格局。全面制定并落实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确保加强湖泊流域空间管控、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依法监管等措施;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项目审查和全程监管,对存在环境管理较大风险和环境损害的项目坚决退出和整治到位;加快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实施进度,科学谋划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注重监督和评估项目建设的效能和效益,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和产生良好生态效益。
六是立足“多元化”,创新资金渠道、完善监管绩效,转变“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传统理念和“不给钱就不治理”的被动状态。目前云南省对包括抚仙湖在内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投入了巨大资金,但与湖泊保护治理的近期目标或长远发展目标相对照,资金缺口仍然非常巨大,筹集资金的渠道和方式较为有限。下一步要拓展保护治理资金筹措渠道,创新筹融资渠道方式,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和资金,加大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完善市场多元化融资体系,在社会各方面筹集资金,强化资金投入的绩效评估和监管机制,实现流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